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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上一條“富士康員工猝死”帖子吸引網友熱烈關注。帖子內容稱,上週五,富士康煙臺負責SONY筆記本生產事業羣的一名員工在上班時間開始頭疼,週六猝死在宿舍內。 對於該員工的猝死,富士康並未第一時間通知家屬。 其拒絕的理由是——死亡地點不在工廠。據說目前,在死者同學的聯繫下,死者家屬已經趕到煙臺,但富士康竟然不予理會和處理。 論壇信息顯示,死者名叫李科科,年齡僅27歲,系生產部門的計劃主管。 “李科科爲人老實忠厚,經常加班加點,工作壓力很大。由於家裏很窮前來富士康打工,剛開始在深圳。去年隨着富士康把幾個事業羣和工廠從深圳搬到山東煙臺一起調過去了,到煙臺後負責一個部門的計劃主管,領導是臺灣人,平時工作壓力很大。沒想到竟然就發生這種事情。最重要的是富士康竟然在出事後不通知家屬,當家屬打電話到公司的時候,他們竟然說‘我們不知道呀,如果真的發生,我們肯定會通知家屬的’,可是當時人已經死亡1天。”有網友在論壇中如是說道。 對於富士康對猝死員工事件的冷漠,不少網友表示強烈不滿,紛紛對其加以指責,並要求富士康公司對此進行澄清。 記者第一時間也聯繫了富士康深圳公司,該公司相關人員表示,論壇裏的言論屬於一些偏激分子所爲,往往帶有個人感情色彩。“就我個人認爲,作爲世界前500強的企業,公司遇到這樣的事情不可能置之不理。”該人士表示,“由於此事發生在煙臺,對具體的情況不甚瞭解,我會聯繫相關領導對此事做出解釋。” 3月19日下午消息,富士康公司今日下午確認,其煙臺工廠一位28歲男員工上週日(16日)凌晨6點在出租屋內猝死。 近日,有網友在博客爆料稱,富士康煙臺工廠索尼筆記本生產事業羣負責計劃管理的男性員工李科科在週五上班時間出現頭疼,週六猝死在出租屋內。爆料的網友稱,李科科死後,富士康拒絕通知李的家屬,理由是李科科並非在工廠中死亡。 “李科科爲人老實忠厚,經常加班加點,工作壓力很大。”網友在博客中寫道,“最重要的是富士康竟然在出事後不通知家屬,當家屬打電話到公司的時候,他們竟然說我們不知道呀,如果真的發生,我們肯定會通知家屬的,可是當時人已經死亡1天。” 19日下午,富士康公司確認了李科科猝死的消息。 富士康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李科科在08年3月16日凌晨6時20分左右出現了呼吸急促,同室女友馬某發現後立即撥打了110及120電話,120醫生趕到時李科科已經在自己外租的出租屋裏停止呼吸,醫生初步認定該員爲突然猝死。李科科猝死的原因,富士康未予以披露,對於網友提及的“工作壓力大”等原因,富士康官方未予評論。 對於未通知家屬,富士康解釋說,“李某猝死後,與其一起合租的同事付某(同鄉好友)通知公司部門主管,該部門主管陳課長立即前往該員住處協助處理。爲避免家屬接到通知後無法承受該員死亡現實,付某囑咐部門主管暫且不要通知家屬,由付某本人代爲通知。”對於富士康的這一解釋,暫時未能和相關人士覈實真僞。 富士康還表示,李科科家屬趕到煙臺時,富士康派人接待、慰問、照顧,安排了對方的食宿,還給了李父親2000元的生活費及2萬員的慰問金,同時還將“依照國家政策辦理社保理賠外,並按公司福利政策申請意外身故自保費用”。 附:富士康對於“一員工猝死”的澄清說明 有網友在博客中寫道,上週五,煙臺富士康事業羣的一名員工在上班時間開始頭疼,週六就猝死在宿舍。但富士康以“死亡地點不在公司”爲由不理會、不處理,並不通知家屬。 獲悉此言論後公司立即進行調查瞭解。經相關部門瞭解,富士康科技集團現就此事件發佈澄清說明如下: 一、關於“猝死”事件描述: 李科科,男,現年28歲,從事裝配管理工作,08年3月16日凌晨6時20分左右,同室女友馬某發現李科科呼吸急促,其女友立即撥打110及120電話,120醫生趕到時李科科已經在自己外租的出租屋裏停止呼吸,醫生初步認定該員爲突然猝死。 二、關於“通知家屬”的真相: 李某“猝死”後,與其一起合租的同事付某(同鄉好友)通知公司部門主管,該部門主管陳課長立即前往該員住處協助處理。爲避免家屬接到通知後無法承受該員死亡現實,付某囑咐部門主管暫且不要通知家屬,由付某本人代爲通知。 三、關於死者善後的處理: 3月17日上午11時,該員家屬一行11人到達煙臺,公司派該員部門主管陳課長、安全部幹部李某、人力資源部肖某前去接待,並陪同家人前往事發地所屬的福萊派出所瞭解事發當日出警人員記錄,隨後公司代表及家人一起前往該員住處查看事發現場狀況。下午,人資爲其家屬11人安排食宿並交給其父親2,000元生活費。3月17日上午11時,公司黨委書記及部門主管前往慰問,並安排人員24小時陪護其女友。18日上午,人資前往該員家屬住處看望,目前家人已經接受法醫鑑定結果爲猝死。當日下午,公司派煙臺廠區黨委書記再交給家屬20,000元慰問金。目前,公司也正積極協助家屬辦理善後事宜,依照國家政策辦理社保理賠外,並按公司福利政策申請意外身故自保費用。 四、關於集團對員工的保障體系: 作爲世界五百強企業,富士康集團是一個對員工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公司。所謂對自己員工“猝死置之不理”的做法,是可能基於對集團爲員工設立的保障體系的不瞭解所致。集團爲所有員工設立五條保障線,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第一條保障線是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爲員工購買法定社會保險;第二條保障線是設立自保基金,爲員工提供國家社會保險外的補充保險;第三條保障線是設立特困救濟金,每年對患病或特困員工及家庭進行專案救濟;第四條保障線是設立員工互助基金,對患病或特困員工進行救濟;第五條保障線是設立員工慰問補助金,對員工直系親屬因患重病而特困的家庭進行補助。因此,該員工的“猝死置之不理”,無論是從集團的制度層面,還是具體實施中都不可能出現。 富士康科技集團對該員工的猝死表示遺憾和惋惜,力爭協助家屬做好善後工作,同時也希望大家相信富士康科技集團對此事件會有一個較好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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