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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從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獲悉,3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批覆》,原則同意這一《方案》,天津濱海新區發展改革、開發開放將出現新的局面。
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2006年5月,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批准濱海新區爲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務院《關於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批覆》要求,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推進濱海新區的體制機制創新和對外開放。用5至10年時間,在濱海新區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新區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使新區在帶動天津發展、推進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經濟振興、促進東中西互動和全國經濟協調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爲全國發展改革提供經驗和示範。
國務院要求天津市政府,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要以涉外經濟體制、金融體制、科技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爲重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健全資本市場體系和金融服務功能,建立促進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創新區域發展和城市管理模式,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要處理好新區與老城區的關係,用新思路、新體制、新機制,推動老城區乃至整個天津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爲在天津濱海新區設立全國性非上市公衆公司股權交易市場創造條件。
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抓緊研究制訂具體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在天津濱海新區開展有關專項改革,先行試驗一些重大的改革開放措施。各有關方面要充分認識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同心協力,勇於創新,紮實工作,積極推進《方案》實施,努力開創天津濱海新區發展改革、開發開放的新局面。
《方案》提出改革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探索新的區域發展模式,加快構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體制保障。《方案》包括十項改革,深化企業、科技等體制改革,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高水平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形成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建設,成爲我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設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和全國金融改革創新基地。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形成節約集約用地新格局。深化城鄉規劃和農村體制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推進社會領域改革,創新公共服務管理體制,構建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改革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管理制度,建設人與自然、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相和諧的新城區。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統一、協調、精簡、高效、廉潔的管理體制。十項改革重點內容從現在起全面啓動,“十一五”期間要取得明顯進展,特別是在企業和科技改革、東疆保稅港建設、金融改革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要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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