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建立健全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長效機制,今年以來,大港消防支隊在不斷提高消防監督服務水平,優化消防執法環境的同時,始終堅持爲民執法的宗旨意識,全面提倡人性化執法,親情化服務氛圍,力爭通過“四個突破”實現消防工作法制化新格局,更好地服務於地方的經濟建設。
一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上實現突破。爲切實加強消防工作,認真推動社會貫徹落實《天津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支隊積極協同區屬社會新聞媒體,以多種形式加大媒體宣傳力度,督促各鎮街政府、部門、單位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主動爲政府當好參謀,推動社會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督促社會單位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消防工作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考覈和獎懲制度,由政府組織,相關單位責任人蔘加,每半年定期對各級行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等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情況進行考覈,針對考覈情況實施獎懲制度,增強社會各界和個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自覺性。
二是日常監督檢查上實現突破。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尤其是對重點單位要進行全面檢查,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心中有數。要始終將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作爲日常監管的重點,積極開展錯時制檢查,努力實現對動態、複雜環境下的火災有效防控。檢查中做到耐心細緻地講解,闡明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的條款,並按照相應的法律依據和條款進行處理,杜絕出現態度惡劣、行爲舉止粗俗等現象。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嚴格督促整改,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爲,要依法進入處罰程序。並實行指定專人督辦落實,真正形成監督工作“天天有人查、處處有人抓、時時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監督隊伍法制意識上實現突破。爲切實做好消防行政執法工作,全面提高監督隊伍的法制意識,支隊對消防審批、驗收和監督檢查等消防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倒查。對在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負責誰督促改原則。對違反消防執法程序的,要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對因出現工作失誤而發生亡人的火災事故、重特大火災和影響較大的火災事故,實行對責任人調離工作崗位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確保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質量和公正性。
四是消防宣傳教育上實現突破。堅持貼近生活、貼近羣衆、貼近實際的原則,蒐集春季消防宣傳知識,不斷豐富消防宣傳內容。通過監督員監督檢查及中隊熟悉單位過程中開展面對面的消防宣傳。在相關媒體上開設專欄、專題,及時報道消防動態,傳授消防安全知識,並積極發動社會採取開闢黑板報、櫥窗和拉橫幅等方式,大力開展宣傳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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