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瓊中(注: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法院灣嶺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身患重病的妻子因丈夫帶着二奶回家並把其趕出家門而起訴離婚的案件。 丈夫愛上了女員工 潘某某訴稱,其與石某某於1981年認識,並於同年自願結婚。婚後共同生育了兩個女兒,現女兒都已長大成人。2007年12月,被告石某某從瓊中國營新進農場2隊到深圳給經商的大女兒幫忙照看生意,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大女兒僱請的員工,來自湖南株洲26歲的已婚婦女唐某某,並與唐某某發生了不正當關係。 丈夫竟然帶二奶回家同居 2008年春節期間,被告石某某帶着唐某某回到國營新進農場2隊的家裏,並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 身患鼻咽癌中期且在治療中的原告潘某某不堪忍受被告石某某的所作所爲,遂向農場工會、婦聯及派出所反映,農場工會、婦聯及派出所多次派員去做被告石某某的思想工作,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但被告石某某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把原告潘某某趕出了家門。 病妻訴請與無情丈夫離婚 身患重病又無家可歸的原告潘某某現只能寄住在親戚家裏。面對被告石某某無情無義的行爲,原告潘某某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於2008年3月20日起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石某某離婚。 瓊中法院灣嶺人民法庭審查了原告潘某某提供的材料,符合立案條件,決定受理此案。近日法庭將對該案開庭進行審理。(作者:林瑩尹鬆譚麗丹) (來源: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責任編輯:黃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