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深圳市羅湖工商分局獲悉,該局近日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爲由,對該區一潮州牛肉店強制要求消費者使用消毒餐具的行爲,進行了2元的罰款處理,而這也成爲該局有史以來開出的最小金額罰單。 要求飯店提供免費碗碟被拒 本月4日,消費者袁先生和張先生來到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路一家潮州牛肉店消費,要求飯店提供免費碗碟時,飯店方表示店內現在不提供免費碗碟,只有需要收費的消毒碗碟可以提供,並最終違背消費者的意願提供了兩套消毒碗碟,共收取餐具費2元。爲此,兩名消費者來到羅湖工商分局進行投訴。 “儘管涉及的金額很小,但是我們還是專門對此立案,並按一般案件程序辦理。因爲關於強行搭售消毒餐具的投訴在深圳屢見不鮮,而剝奪消費者自由消費選擇權的行爲已屬違法行爲。”據該局相關執法人員介紹,經過調查取證,認爲該飯店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的“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的規定,屬於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爲,進而責令該飯店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人民幣2元。 “關鍵要讓消費者有選擇權” “儘管暫時沒有處理這些糾紛,但中消協對這一問題的觀點是應該算到服務本成中去,這一成本包括餐館的房屋租賃費、清潔衛生、服務員服務等等,而這本身就已經分攤到每個菜的價格中去了。”李紅部長說。而姚隊長則特別強調要維護消費者選擇權的問題。“一是要提前告知消費者是否要收費,收多少;二是必須要提供幾套方案供消費者選擇,不能除了搭售就沒別的選擇了。” 至於“2元的罰金對餐館會否缺乏震懾力,以致餐館不重視”的疑問,姚隊長表示,目前主要缺乏更多和更嚴厲的處罰意見、處罰依據,而他們會將此情況反映給市局,希望屆時可出臺相關法律細則。(張瑋)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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