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監督”讓執法更“陽光” 浙江在線杭州3月27日訊(通訊員 吳鬆 魏方帆) 3月26日,浙江省公安廳交管局正式聘請53名各界人士爲全省公安交警系統第四屆特邀執法監督員,並邀請了部分代表座談,向他們頒發了聘任書和特邀執法監督證。 “通過在外部形成有序的剛性監督,使全省交警的執法更加公平公正、服務羣衆更加到位”,在聘任儀式暨特邀執法監督員代表座談會上,省公安廳交管局局長繆德禮對新一屆特邀執法監督員提出了懇切的要求和期盼。 執法監督員制度作爲公安交警部門加強外部監督的有益途徑,從2000年起,省公安廳交管局就積極探索並實施這項制度,通過在外部形成有序的剛性監督,督促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安交警依法履行職責,模範遵紀守法,避免了執法的隨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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