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茂名3月29日電(樑盛李德新李國勇)一個由三名不法之徒組成的“撞車黨”,密謀在廣東茂湛高速公路楊梅路段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強行勒索司機的錢財。多行不義必自斃,目前,該“撞車黨”三名成員已受到法律的嚴懲,分別被判處十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這是記者今天從化州市人民法院獲悉的。 二00六年二月八日,莫某、葉某、黃某三人經過密謀,由葉某駕駛小橋車搭着莫某、黃某在茂湛高速公路上游走,沿途物色“獵物”,以製造交通事故後,之後要挾對方賠償。當天下午三時左右,當陳某等兩人駕駛小轎車經過茂湛高速公路楊梅路段時,葉某即駕車從後面故意碰撞陳某的小轎車,並要求陳某等兩人賠償撞壞的小轎車的維修費用。 陳某等兩人不從,葉某即從其小轎車上拿出電棍要打被害人陳某。逼於無奈,陳某等兩人只好將身上的現金人民幣二千元和價值人民幣一萬二千七百多元的瑞士男裝雷達自動手錶一塊交出。之後,莫某、葉某、黃某三人又威逼陳某交出名牌手機共兩臺。 去年三月八日下午三時,莫某、葉某、黃某再次開車到茂湛高速公路作案,當吳某、李某駕駛小橋車經過茂湛高速公路楊梅路段時,被其三人以同樣的手段勒索人民幣一千三百元及手機兩臺。 法院認爲,莫某、葉某、黃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並以此爲藉口採取對被害人以暴力相威脅的方法當場強行索取錢財,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被告人莫某、葉某起到主要作用,依照中國刑法,判處莫某、葉某各有期徒刑十二年,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年。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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