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3日,外甥的兒子用打火機點燃被褥,燙傷了諶貽模年僅4個月大的兒子諶紅軍。事發後,外甥卻矢口否認兒子的過失。 受傷孩子的母親劉雲無奈之下,將外甥告上法庭。 3月28日,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特殊的案子。 2005年上年,在臺州打工的雲南人劉雲和貴州人諶貽模結婚,次年12月3日生下兒子諶紅軍。 2007年2月3日13時許,劉雲趁兒子熟睡,出門洗衣服。這時,諶紅軍的外甥羅廷偉的4歲兒子羅彥蛟到他家來玩。 當劉雲回房裏拿衣架時,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棉被起火了,旁邊的羅彥蛟手裏拿着打火機。她驚恐萬分地掀開被褥,抱出已被燒傷臉部的兒子,衝向醫院。 諶紅軍受傷消息傳開後,黃岩義工組織先後多次舉行義賣義捐活動。一些好心人也紛紛慷慨解囊,募集捐款萬餘元,並將其送往上海做整容手術。 陌生人的關愛,讓諶紅軍的父母感動不已。但作爲親戚的羅廷偉的冷漠卻讓他們傷心。 事發後,羅廷偉通過其他親戚送來了4000元,就再也沒響聲了。 經過治療,諶紅軍的病情有所好轉,可還需要近9萬餘元的治療費用。萬般無奈之下,劉雲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孩子的權利。 “我兒子當時就不在房間裏,而且根本不會用打火機,所以談不上調解。”法庭上,羅廷偉一直重複着這麼一句話,這讓劉雲傷心不已:“我們要求也不高,只要他承擔一半的醫療費,不然也不會上法庭見了,這麼多陌生人都熱心幫助我們,他們怎麼可以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呢?” 諶貽模與羅廷偉的母親是同胞兄妹,由於父母死得早,兄妹倆一直相依爲命。“我們是親戚,所以不想也不希望傷了感情,但是實在拿不出醫療費了,纔會上法庭。”這場官司也讓諶貽模很爲難。 法院將擇日調解,調解無果再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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