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要想富,挖古墓”的犯罪動機擡頭,引發了一系列國家文物被盜案,其中發生在北京的,以故宮“珍妃之印”被盜案影響最大。
1980年2月1日下午6點左右,故宮保衛處警衛發現珍寶館西耳房玻璃窗被撬,盜走清光緒“珍妃之印”金印一枚,立即向東城公安分局報案。東城分局300多名民警、市治安處、消防處民警和衛戍區戰士先後趕到故宮,對犯罪分子進行搜捕。晚8點左右,民警發現珍寶館東南角牆上有人移動,立即追了過去。犯罪分子從牆上跳到牆外的房上,隨手扔掉了手裏的提包,在倉皇出逃時,被一名民警用琉璃瓦擊中頭部,砸昏摔倒在地,被當場抓獲。
經審查,案犯叫陳印華,當天從武漢流竄來京,到故宮購票進入珍寶館後,見陳列的許多金銀珍寶,遂起意盜竊。陳印華先到百貨大樓買了一把改錐和繩帶等作案工具,然後再次潛入珍寶館,在一夾道中躲藏。下午5點,珍寶館淨館關門後,陳用館內工作人員使用的腳手架,跨上珍寶館圍牆潛入殿內,竊得金印後,放入揹包內,又從窗戶爬出,不想沒跑出去便被抓獲。同年8月12日,陳印華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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