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男童銘銘5歲時,一次玩耍不慎將右肱骨摔成骨折,經瑞昌市愛民醫院骨傷科手術治療,目前已8歲的銘銘落下九級傷殘。
記者調查發現,該院骨傷科多名醫生涉嫌無證非法行醫多年。九江市醫學會以愛民醫院『未提供當事醫生有效資質證明』為由中止醫療事故鑒定。昨日,銘銘家屬質疑瑞昌市衛生局『查而不處』。
家屬投訴手術過後手臂畸形
王麗紅是銘銘(化名)的母親。據王麗紅介紹,2004年9月18日晚上8時,5歲的兒子銘銘玩耍時,不慎將右肱骨摔成骨折,家人立即就近將其送至民辦醫院瑞昌市愛民醫院骨傷科就診。
接診醫生為何雄祥。隨後,何永豐醫生對小銘銘進行了接骨包紮打針消炎。兩天後,何永豐對小銘銘復查時稱,骨頭沒接好,有內翻現象,建議手術治療。
王麗紅為了慎重起見,到瑞昌市人民醫院和瑞昌市中醫院骨傷科諮詢。醫生們稱,小孩太小,雖有內翻,但不宜做手術。但何雄祥、何永豐再三建議給小銘銘動手術。
2004年9月30日下午,何雄祥請來瑞昌市桂林街道醫院院長何玉權給小銘銘做手術。根據手術記錄,當時的手術醫生還有何永豐、周會科。
約半年後,小銘銘的右手不但沒有康復,反而內翻嚴重,且不能伸直。又過了約兩個月,小銘銘的右肱骨關節處長出一個大骨包,右上臂肌肉萎縮,且經常陣痛,有時痛得小銘銘在地上打滾。吃飯、寫字只好用左手。
2007年6月29日,九江市第三人民醫院診斷小銘銘為『右肱骨關節畸形愈合』。這時,王麗紅後悔不已,認為是被愛民醫院害了。
司法鑒定銘銘右肘關節傷殘
為了治好兒子的骨疾,2007年7月19日,王麗紅帶小銘銘到北京一家醫院。專家稱,小銘銘右肘關節一根骨頭生長,另一根骨頭卻沒有生長,目前不宜做手術,等16歲以後方可根據情況再做手術,手術費約需8萬元。
王麗紅隨後多次找到愛民醫院理論,要求醫院對小銘銘手術後右肱骨關節畸形賠償,但愛民醫院不予理睬。
2007年6月,王麗紅將此事反映至瑞昌市衛生局醫政科。
2007年10月15日,瑞昌市衛生局向九江市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由於愛民醫院無法提供何雄祥、何永豐、周會科的醫生資質證書,九江市醫學會以『未提供當事醫生有效資質證明』等為由,於2007年11月28日中止鑒定。
今年1月3日,九江市司法鑒定中心對小銘銘右肘手術後果的鑒定意見為『右肘關節畸形』,鑒定結論為『傷殘等級評定為九級』。
王麗紅對記者說:『為了討一個公道,我多次找到瑞昌市衛生局醫政科要求處理,但一直沒有結果。愛民醫院骨傷科醫生無證行醫,為何直到今天仍然照常營業?衛生管理部門應該立即查處違規。』
愛民醫院骨傷科醫生無執業證
昨日,記者采訪了瑞昌市愛民醫院院長徐勛漢,他說:『愛民醫院2004年7月1日開業,當時建設醫院投資300多萬元,其中,何雄祥出資80萬元。醫院骨傷科歸何雄祥經營。醫院雖是統一收費,但骨傷科收入全部返還給骨傷科,醫院未收骨傷科管理費,醫院管不了骨傷科。』
徐院長承認,醫院骨傷科醫生何雄祥、何永豐至今都沒有取得執業醫師證。當時,何永豐是跟何雄祥學徒,周會科是學校剛畢業的,現在已轉到其他醫院去了。
徐院長告訴記者,愛民醫院早就下達了終止無證行醫通知,也向瑞昌市衛生局醫政科反映過多次,衛生局醫政科也來查過,但具體查處情況他不清楚。
(責任編輯:江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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