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內部決策、執行、監督三分離是一種誤讀
《瞭望東方週刊》:如今,人們都在談可問責的政府,而各級政府現在還是向上負責多於向下負責。對於這個方面的扭轉是政府改革的方向嗎?
周天勇:對,政府問責機制的建立一定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來問責政府,而不是上級問責下級。上級問責也是一種方式,必要時這兩種問責方式都可以存在。
《瞭望東方週刊》:你前面介紹說這個報告裏所有的方案都是爲實現2002-2020年這一階段的目標來進行描述的?
周天勇:按照輕重緩急,根據改革側重點的不同又可分爲“三個子階段”---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權力制衡機制建立以及公民社會的成熟。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肯定是重中之重,政府把整個社會管得沒有活力,沒有創造力,沒有創業動力,就業困難,這樣是非常可怕的。行政體制怎麼改?行政機構作爲一個切入點,還得人大制約它,同時也要考慮與行政體制改革相關的其他方面的改革,要不改來改去還是改不動,或者改不好。其實行政體制改革和其他改革是相關的,核心還是要建立起人大和政府之間的制衡關係。比如說立法,重大事情是人民代表大會來決定,但現在很多收費審查權力都來自於部門立法,我們行政體制改革很關鍵的一個就是立法要從政府逐步轉到人大。這也牽涉到權力制衡機制的建立,比如說把人大代表從幾千人變爲幾百人,人大代表專職化,這個沒有一段時間,馬上變是不可能的,但政府的一部分立法權交到人大是可以較快做到的。最重要的是財政預算制度,現在很多政府部門自己收錢自己花錢,政府許多機構都成了稅務部,我覺得要把這條廢掉。
《瞭望東方週刊》:行政權力要有效率,就一定是自上而下的,最好只有一箇中心,在這個意義上,行政權力內部的制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那麼請介紹一下你們報告中所說的權力制衡指的是什麼。
周天勇:所謂的政府內部決策、執行、監督三分離,是對十七大二中全會的一個誤讀。成立一個交通部,難道還要成立一個交通決策委員會嗎?再成立一個交通監管委員會,一個部變成三個,機構比原來還大了。行政體制改革不應是政府內部決策、執行、監督分開,而是行政體制要在決策、執行、監督這樣一個大的框架下進行改革,更多要交給人大政協。
但是政府內部還是免不了會有執行過程的決策,不可能大方向定了,小的具體問題決策起來還要拿到人大。還有政府對企業的監督、對市場的監管,這個大概也不能拿到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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