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與受害人達成默契
案發後的第3個月,刑警還在緊鑼密鼓地追捕陸炳乾,突然,沙坪壩區刑警支隊、區檢察院均接到受害人王金木、見證人陳明鬆分別寫來的一份“真實情況反映”材料。他倆聲稱陸炳乾是清白的,是事後纔到現場的,他沒有動手打人,他還勸行兇者不要砍殺了。以前給刑警提供的口供都是假證。原因主要是覺得胡志沒錢,而他姐夫陸炳乾是大富豪,將他說成是主兇,以後好解決醫療費用和賠償。
死者彭明的父母原來幾乎每天都找民警追兇索賠,可在2005年9月以後,也突然閉口不再追究陸炳乾的責任。
刑警們和檢察官們接到材料後,覺得問題嚴重,再次詢問王金木、陳明鬆,二人堅定地說:以前,他們均說了假話,陸炳乾和陸炳河均是案發後兩分鐘纔到現場的。以前說他哥兒倆參與此案,主要是想得到陸炳乾的賠償!現在“良心發現”,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所以說出了真相。
兩個證人突然翻供後,案件變得異常複雜。就在刑警和檢察官忙着辨別王金木、陳明鬆說的話真僞時,2005年10月,在外逃亡的陸炳乾一身輕鬆地回到了重慶,並主動來到沙坪壩區刑警支隊說明真相。
他在刑警問訊的口供中解釋:因爲他當時出現在案發現場,擔心被懷疑才跑出去躲藏;至於頻繁換手機卡,因爲怕生意夥伴糾纏。
陸炳乾的口供與受害人王金木、現場目擊證人陳明鬆的翻供一致。
就在陸炳乾被取保候審後3個月,陸炳河也被警方在雲南捉獲歸案。他也自稱自己只是在現場勸架,與受害人王金木的翻供相印證。
案件移送至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主辦此案的檢察官仔細審查材料後發現,案件原有的證據體系足以證明陸炳乾、陸炳河的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受害人王金木、重要證人陳明鬆卻在3個月後突然翻供,從強烈要求懲處到完全替“兩陸”開脫罪責,怎麼會出現這麼蹊蹺的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