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坤。(資料圖)
“上海社保案”涉案主要人物張榮坤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被宣判,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9年,沒收其13億餘元資產。
記者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7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榮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張榮坤犯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和抽逃出資罪,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對其被扣押的13億餘元資產予以全部沒收;對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處罰金2.3億餘元,對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處罰金5000萬元。
據瞭解,在2002年前,張榮坤只是一名普通商人。到上海經商後,買通了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獲得了32億社保基金貸款。
去年9月,“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因受賄、挪用公款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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