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領村民挖出京東大溶洞卻被舉報有經濟問題“現代愚公”終被認定無罪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2001年1月成爲北京市元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王子英曾辦理大量的訴訟案件,特別是刑事案件。其代理的公路局長焦某貪污受賄案等十餘起案件,無罪辯護均獲得成功。他還辦理了多起有重大影響的涉黑案件。
因不滿酒店收取開瓶費,王子英還打了轟動一時的開瓶費官司,因此被評爲“2007年度中國十大法制人物”。
支書帶領村民挖出大溶洞
1954年,陳玉舒出生在平谷區黑豆峪村。1974年,陳玉舒去協和醫院讀書,成爲村裏惟一的大學生。畢業後,陳玉舒回到家鄉,1989年當選爲黑豆峪村黨支部書記。當時村子裏人均年收入才600餘元,陳玉舒考慮最多的就是怎樣能讓村民富起來。
經過多年的觀察,他發現村東一座小山裏有可能有溶洞:每逢下雪,村東一座小山山尖兒上的雪總是比其它山上的積雪融化得快,在冬天最冷的時候,山上總是蒸汽騰騰,煙霧繚繞;而且山後的一條水渠只要一放水,山前的大口井水位就立即上漲。他覺得山體裏一定是空的,有條與井相連的通道。
1996年春節過後,陳玉舒特意請來了溶洞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專家卻給出了否定的結論,然而,陳玉舒怎麼想都覺得自己的判斷是對的。於是,他組織村裏人“開山掘洞”。一次次探洞失敗,村裏籌措的資金也快見底兒了。村裏不少人抱怨,這不是拿農民的血汗錢打水漂嗎?
頂着巨大壓力,陳玉舒拍着胸脯向大家承諾:“大溶洞開發成了是集體的,開發不成算我個人的,我自己打工、砸鍋賣鐵也把大家的錢還上。”在陳玉舒的帶領下,一小部分信任他的黨員、幹部和村民紛紛往裏投錢入股。
而陳玉舒更瞞着妻子變賣了自己在縣城的樓房,並四處舉債,帶頭入股、墊資。在探洞的工作進行了幾個月後,塵封在山中10多億年的天然溶洞終於窺見一角。將近一年的時間,陳玉舒斷了煙、酒,將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大溶洞的開發工作之中。家人天天給他送飯,他幾乎沒回過家,一直守在溶洞裏,摸爬滾打。
利益糾紛導致部分村民上訪
1998年5月13日,京東大溶洞景區開門營業。當年溶洞的收入就達到了800萬元,以後每年都過千萬。在大溶洞發現後,村裏成立了佛山旅遊管理服務中心,陳玉舒當上了總經理。接下來的幾年,大溶洞生意紅火。按照入股時的承諾,陳玉舒拿出一部分盈利給股民分紅。
眼瞅着第一批入股的人分了不少錢,當初沒入股的老百姓可就不幹了。他們認爲,這山是集體的,好處也應該有他們的一份。經過商量,陳玉舒進行了一次擴股。但儘管如此,因利益分配而產生的紛爭仍然沒有止息。因此,不斷有人上訪、鬧事,更有人檢舉陳玉舒,要求查處他的“經濟問題”。
被捕後想的還是讓村裏致富
2002年9月19日,陳玉舒因涉嫌職務侵佔被平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陳玉舒被拘後的第二天,家屬就找到了王子英律師。
“沒過幾天,我和政法大學的馬登民老師一起去分局辦理了會見。會見之初,陳玉舒滿腦子想的還都是村裏的規劃,充滿激情。”王子英回憶說,陳玉舒留給他的第一印象是:這個人一身正氣。
深入瞭解案件始末後,王子英覺得這個案子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摻雜了很多的案外因素,另一個是司法機關掌握的證據不紮實。“第一次報捕沒有批准,區裏對他實施了‘雙規’。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陳玉舒音信全無,過了大概有兩三個月,我們才突然得知陳玉舒被批准逮捕。”
十幾名證人當庭落淚
案件經過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03年,平谷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陳玉舒提起公訴。王子英回憶:“陳玉舒被抓前,是反對他的老百姓四處上訪。陳玉舒被抓後,又出現了大量擁護他的老百姓上訪,這部分羣衆最多達四五百人。”
公訴書指控,陳玉舒分別在1997年、1998年、2000年侵佔公款5萬餘元。作爲辯護律師,王子英等人庭前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開庭當天,作爲事件的親歷者,十餘名證人出庭爲陳玉舒作證,以證明檢察院的指控不能成立。庭上,這些證人講述了很多有關陳玉舒的故事,他們表現出的都是對陳玉舒個人的欽佩、感激,甚至是一種崇拜。
“有的人當庭落淚,說陳玉舒做了這麼多的好事,使村裏的祖祖輩輩脫去了貧困的帽子,這樣的一個人,他不是有罪而是有功。”
幾百名村民爲他聯名請命
庭審從早上8點開始,一直持續到夜裏10點,其中晚飯都沒有吃。那天庭審之後,平谷法院很快作出一審判決,以職務侵佔罪判處陳玉舒有期徒刑2年。陳玉舒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開庭時也是持續了整整一天,仍舊有十餘名證人到庭作證。法庭上,王子英還拿出了黑豆峪村黨員、村民幾百人聯名請命的書面材料,他們請求司法機關儘快釋放陳玉舒,帶領他們共奔小康。
王子英說,這麼多證人在二審開庭時出庭作證,在二中院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經過審理,2004年5月19日,二中院作出終審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愚公”重回村長崗位
2004年6月15日,平谷檢察院作出撤回起訴的決定。兩天後,該案被檢察院退回平谷公安分局補充偵查。經過小半年的時間,該案重被移送平谷檢察院審查。
2004年12月25日,平谷檢察院作出決定,認爲:陳玉舒一案原有證據發生變化,平谷公安分局又沒有補充到新的證據,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陳玉舒不起訴。
王子英說,被關押期間,陳玉舒由於着急上火,眼睛受到影響,視力接近於零。開庭時,陳玉舒是被法警扶着走進法庭的。現在眼睛視力雖有所恢復,但也大不如前。
回到村裏後,經過羣衆選舉,陳玉舒如今已當選爲黑豆峪村的村長,而且恢復了佛山旅遊管理服務中心總經理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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