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今天上午披露,負責監督臺灣公營事業的官股代表中,高達19位有犯罪紀錄,這樣的官股代表無法代表民衆去監督公營事業。
丁守中出示臺當局“法務部長”施茂林回函指出,現任臺公營事業官股代表中,有19名有犯罪紀錄,其中有2位在緩刑期間、7位緩刑期滿、3位一審法院判決有罪。丁守中質疑,當局用人要兼顧品格,官股代表19人有犯罪紀錄,當局有沒有違法任用?
他要求臺“人事行政局”應於兩個月內擬定方法,嚴審公營事業官股代表。臺“人事行政局長”周弘憲迴應表示,會協調相關單位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