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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4月9日電(記者楊金志劉丹)雲南一小學教師胡德忠在高額報酬的誘惑下幫他人運輸毒品,上海鐵路運輸法院9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胡德忠犯有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現年39歲的胡德忠,中專文化程度,被捕前系雲南昭通市某小學教師。2007年12月6日傍晚,在事成之後可獲5000元報酬的誘惑下,胡德忠攜帶毒品從曲靖火車站乘K80次(昆明-上海)旅客列車前往上海。當日19時許,列車運行至曲靖至宣威區間,乘警在7號車廂巡視時發現就寢於17號中鋪的胡德忠形跡可疑即對其檢查。乘警當場從其放在鋪位上的黑色夾克衫內側左右口袋中查獲2包用塑料袋包裝的塊狀可疑物品。經上海市毒品檢驗中心鑑定,查獲的可疑物品爲海洛因,淨重共計88.71克。
法院經審理認爲,胡德忠明知是毒品仍攜帶運輸,其行爲已構成運輸毒品罪。鑑於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故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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