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四月十日電(記者顧時宏)泰國總理沙瑪日前簽署文件下令解除國家警察總署長社裏披素的一切職務,包括其公務員職務。並設調查委員會調查他牽涉的三個貪污案件。
沙瑪於今年二月二十九日下令對社裏披素警上將進行停止調查,但未撤銷其職務,直到前天,他簽署國務院政令,解除社裏披素警上將一切公職,包括國家警察總署職務,以及最基本的公務員職務。
沙瑪對媒體說,目前而且尚未任命新的國家警察總署長。社裏披素是在去年由素拉育總理任命爲國家警察總署最高指揮官的。
據悉,對社裏披素的另四項指控包括租用二千八百多輛汽車項目及二百七十輛小貨車項目涉嫌貪污,該案涉及預算金額九十八億九千多萬銖;批准於三月二十一至二十八日舉行國家警察總署內部運動會,爲不適當及違背政策的行爲,由於此階段爲皇姐殿下致哀期;以及在無法律爲基礎之下,擅自任命職官,屬違反國家警察總署規章行爲。
沙瑪總理還成立委員會調查以上三個案件。泰國內政部長察霖則表示,相信沙瑪總理有充分的理由做出對社裏披素的解除公職決定,如果不是掌握到社裏披素確鑿的證據,沙瑪總理不會做出如此決定。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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