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在“第三屆臺灣地區人才暨大學畢業生大陸就業洽談會”上,廈門地稅外稅分局人員介紹,來大陸就業、創業的臺灣地區專業人才和大學畢業生,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據介紹,按現行政策,臺灣地區人員參照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享受每月4800元的費用扣除額,月工資薪金收入超過4800元纔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標準比國內人員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高出了2800元。
此外,臺灣地區人員繳納個稅還可以享受到一些優惠政策。如對臺生來廈取得的生活津貼和獎學金收入不予徵稅;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洗衣費和搬遷費收入,如能提供當期合法有效憑證,在合理數額內的部分可以免稅;臺灣地區個人在廈門受僱,其符合條件的探親費支出和境內、外出差補貼可以免稅,由僱主負擔的社會保障性質的臺灣地區保險和臺灣地區個人在廈繳納的社保費,均可以按規定不併入應稅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在廈工作的臺灣地區人員有3000多人,去年繳納了4844萬元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