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高三學生因為沒錢上網,竟然攔路搶劫了另一名學生。他們倆因搶劫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得知,兩人已經考上大學了,因在取保候審期間沒能去報到,並且其中一人還未成年。昨天,四方法院與兩人家長溝通後,為了保護兩個人的前途,法院決定暫緩判決,3個月後將視其改造情況再判決。據悉,此案在島城屬首例。
2007年6月13日下午5時許,在撫順路、人民路一處公交車站上,青島某職業中學
高三學生張某和李某因為沒錢上網,就打起了搶劫的念頭,他們倆看見一名學生獨自從車上下來,就上前威脅搶劫,那名學生沒敢出聲就將僅有的40元交給了他們。兩人一看對方老實,便將他拖至一隱蔽處,搶走了他價值2100多元的手機。兩人作案的全過程被附近的居民侯先生看到,侯先生上去阻攔時,兩人竟對他拳打腳踢,圍觀市民立即打電話報了警。隨後,兩人被趕來的民警當場抓獲。
暫緩宣判考察仨月
法院調查發現,兩人都生活在離異家庭,跟著父親生活,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案發時,張某已經通過成人高考考上了青島理工大學,李某也已經被北大青鳥錄取。因取保候審,兩人沒能去。如果按通常情況進行宣判,兩人根本上不成學。隨後,法官聯系到了兩人的母親,她們均表示希望給兩人一次機會。
昨天上午,四方法院刑庭副庭長王強宣讀了對兩人暫緩宣判的決定。王強說,雖然張某犯罪時不滿18歲,李某也剛滿18歲,但是按照法律也應該被判刑。但考慮到兩人面臨考學和畢業,如果立即判刑會對兩人的未來造成很大影響,所以決定對兩人暫緩宣判,由各自母親帶回家中監管教育,期限為3個月,即從即日起到7月9日截止。屆時將參考兩名青年的改造情況作出判決。
兩人先上學再聽判
『今後我們一定會好好教育孩子,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給孩子一個上學的機會。』李某的母親在法庭上表示,兒子去年被北大青鳥計算機學院錄取,學校同意他今年去報到,但是這並不符合取保候審的規定,所以她希望法院能夠酌情辦理。王強和其他審判人員和議後,同意了李某母親的請求,但是要求學校和法院建立聯系,以保證監管。同時也同意了張某到青島理工大學上學的申請。
『我們倆一定會在這3個月的考察期內好好表現,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機會。』張某和李某均對法院的做法表示了感謝。趙亞麟 曾艷珠 攝影報道
暫緩宣判
第一案
2004年12月17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庭,對一起暴力案件中的4名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宣讀了《暫緩判決決定書》。4名被告人獲得了3個月的考察機會,如果期間表現良好,4人可獲大幅減刑,甚至可『定罪免刑』。該案是試行『暫緩判決』制度以來宣判的第一案。
(本文來源:青島新聞網-青島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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