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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新機制啓動將定期審查各國人權狀況
4月7日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總部內,巴林外交大臣尼查·阿爾·巴哈那率領一支由27人組成的代表團,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三人工作小組陳述本國人權狀況。三人工作組由斯洛文尼亞、英國和斯里蘭卡代表組成,他們是通過抽籤的方式挑選出來的。
這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新機制——全球定期審查制度的首次啓動。
據聯合國網站4月7日消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全球定期審查機制於當天正式啓動。所謂全球定期審查機制,是利用平等的參數及標準,對所有成員國的人權狀況進行定期綜合審查的機制。作爲新的人權理事會機制建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全球定期審查機制引發了多方面的關注。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於2006年3月取代信譽不佳的人權委員會而誕生的。人權委員會之所以被詬病,就在於其“選擇性、政治性和雙重標準”。爲了使新成立的人權理事會不至於重蹈覆轍,人權理事會在機制的建立問題上非常謹慎。最後,經過國家間的博弈,2006年6月人權理事會就“全球定期審查機制”等問題達成了一致,確立了人權理事會的這些基本機制。
“全球定期審查機制”強調“普遍性”和“定期性”。所謂普遍就是國家不論大小、貧富、軍事力量和政治影響力,都要接受人權狀況的審查,定期就是每隔4年審查一次。這一機制的確立扭轉了以前人權委員會所存在的“選擇性”等問題。2007年9月,人權理事會以抽籤方式確定了接受人權審查的首批16個國家的名單。爲了彰顯“公正、公平、平等”的原則,首批國家全部出自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他們是:巴林、厄瓜多爾,突尼斯、摩洛哥、印度尼西亞、芬蘭、英國、印度、巴西、菲律賓、阿爾及利亞、波蘭、荷蘭、南非、捷克和阿根廷。4月7日是巴林首先“試水”,4月8日是厄瓜多爾,以此順延,這一審查過程將持續兩週左右。而聯合國192個成員國將在4年之內滾動式審查完成。
根據審查程序,由人權理事會全部47個會員組成的工作組,將與被審查國家的代表進行互動討論,討論的內容將基於被審查的國家提供的報告以及來自條約機構、特別報告員、非政府組織、各國的人權機構以及學術界的信息。
瑞士資訊網站4月7日說,觀察人士認爲,新人權理事會信譽的建立,將依賴於這一新機制能否成功。但從當天參加巴林人權報道討論的相關人士的反應看,暫時還不宜對新機制過於樂觀。但巴林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社會”的地區和國際關係主任福拉德以及祕書長荷達表示會議組織得很好,審議有助於巴林改善人權。“36個國家參加會議並發表了講話,就報告提出了許多問題。”福拉德說。但也有反對聲音,甚至有人表示,日內瓦一行是“時間和金錢的浪費”。巴林人權中心副主任拉加比就認爲這次會議比較失敗。“從非政府的角度來看,這次非常失敗。因爲會議被一些阿拉伯國家搞砸了,他們僅僅在表揚政府。”本報特約記者欒慧
(責任編輯:馬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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