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長范曉嵐為光榮院老紅軍分發紅包 (資料圖片)
湖北市長駕車撞死學生後續
中共宜昌市委12日作出決定,因駕車致一名小學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轄的當陽市市長范曉嵐即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事發後,范市長向死者家屬賠償22萬,並與其父母簽訂協議要求『不再追究』。
官方
女市長私自駕駛公車
12日上午,宜昌市紀委新聞發言人王根華通報了當陽市3·17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王根華說,3月17日7時20分左右,當陽市市長范曉嵐駕駛豐田越野車,經過玉泉辦事處境內(武)漢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時,將正在過馬路的穿心小學五年級11歲學生王繼楊(男)撞死,范曉嵐立即下車請路邊群眾打電話向110報警。宜昌市政府辦有關負責人否認了超速一說。一知情人士向記者證實:『這22萬元均由范曉嵐自己所出。』當陽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元中稱『范所駕車輛是當陽市政府工作用車』。而根據湖北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的意見》,『嚴禁領導乾部未經批准私自駕駛公車。』
律師
不是賠錢就能了事
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劉陸峰律師11日表示,在學校門口,尤其在斑馬線上,機動車司機應主動減速避讓行人,但司機違反了這規定。此案機動車輛方除應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還應依法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不是賠錢就能了事。劉陸峰表示: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死者父親
不好說接不接受市長道歉
3月17日上午,王明華夫婦得知孩子死訊趕到醫院後,准備到政府上訪。但下午在玉泉街道辦郭主任及其他政府部門領導的勸導下,王明華夫婦只好同意協商解決。11日,孩子父親王明華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態度。『孩子現在已經死了,說什麼都沒有用了。市長親自上門道歉,我們老百姓能說什麼呢?』死者父母昨日表示,目前沒有收到來自當陽市交警部門的任何『事故責任認定書』。昨日,在宜昌市委宣布對范曉嵐的停職調查意見後,王明華表示:『如果有部門來找我調查,我還是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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