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將實現行政機構編制的零增長,對事業機構編制實行宏觀調控,鄉鎮行政事業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從杭州市人事局瞭解到,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據瞭解,目前杭州市的機構編制管理仍然面臨很大壓力,如行政編制總量超編,一些部門強調自身困難,要求新設機構、新增編制、逆向調整經費形式的呼聲不斷。而通知的出臺將對該市嚴格控制機構編制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根據《通知》,除黨委、政府和機構編制委員會外,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都無權決定機構編制事項。除中央和省有明確要求外,一般不新增機構,不得突破批准的機構限額,確因工作需要調整機構的,也要嚴格按照“有增有減”和“撤一建一”的原則辦理。
杭州市還將認真開展編制清理工作,覈銷各類自定編制和混用的事業編制,對現有人員超過上級下達行政編制的,必須利用自然減員等辦法逐步消化解決,確保到2011年實現行政編制數、實有人數、財政供養數的一一對應;鄉鎮行政事業編制由省實行總量管理,確保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在“十一五”期間只減不增。
此外,除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外,各地各部門不得將行政職能轉由事業單位承擔,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中介服務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要逐步轉企改制,退出事業單位序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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