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醫院病床貼窗
六齡童探望新生妹妹不慎墜亡(圖)
《6歲男童7樓墜窗殞命》 追蹤
死者家屬:未有任何安撫
沙井醫院:院方沒有責任
本報記者王燁
本報昨日刊發了6歲男童東東從沙井人民醫院7樓窗戶墜亡的消息。中午,沙井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事故純屬意外,醫院沒有責任,如果家屬覺得不合理,可以走司法途徑。
死者家屬:
醫院至今沒主動溝通過
昨天上午,記者聯系到東東的父親蒲先生,他仍然沈浸在喪子的巨大悲痛中,顯得沈默黯然。他說,目前為止醫院還沒有主動來找他溝通過。上午11時10分左右,記者聯系到沙井人民醫院醫務科阮主任,他對記者表示,小孩是在醫院意外墜落死亡,派出所調查認為是意外死亡案件,如果記者想得到更詳細的資料,街道辦、醫院、派出所會統一安排時間,給新聞媒體做個交代。
他說,作為一起意外事件,醫院只是報案。『因為他(東東)是來探視的人,這個意外事件只能交由派出所處理。』他同時表示,醫院很重視這起事件,當時的值班領導還報告給了區衛生局和沙井街道辦,並安撫了死者家屬,給家屬有個溝通的平臺。『這些我們昨晚(4月21晚)就做了。』阮主任說。記者詢問采取了什麼具體的安撫措施,『安撫工作是指心理輔導啊,心理受到這麼大的打擊,產婦及家屬心理上肯定要輔導的,作為醫院我們要做這方面的工作。』阮主任表示。
記者昨日下午2時40分左右聯系蒲先生,向他表述阮主任的話時,他堅決予以否認:『心理輔導?有誰給我們做過心理輔導,安慰的話都沒有聽過,怎麼會有心理輔導?他既然說做了心理輔導,是誰做的?是什麼時候做的?我們沒有接受過什麼心理輔導。』蒲先生很生氣地說,因為自己老婆是產婦,住院期間醫生、護士肯定要過來護理一下的。他認為醫院所做只是有對產婦的正常護理工作。
院方負責人:
醫院沒有責任
昨天中午,沙井人民醫院副院長闕先生和黃先生出面表達了該院對此事的態度。兩位負責人表示,這起事件屬於意外,醫院和科室多處貼了溫馨通知,告知家屬不能帶小孩進入病區,該負責人認為主要責任在於家長沒有監管好小孩,纔導致了事情的發生。醫院盡可能協同派出所、政府做好對死者家人的安撫工作。
關於窗臺距離床鋪的高度以及床緊靠窗擺放存在隱患的問題,該院負責人表示,這棟樓房從1998年落成就是這樣,在醫院的設計建造等方面從來沒有任何規定來設定窗戶的高度或者病床的擺放。這位負責人強調該院病人多,人流量大,病床擺不下,只能靠牆這樣擺。關於窗戶為何沒裝防護網的問題,該院負責人表示,防護網不能裝,一個是消防過不了關,另外2003年裝防護網時很多病人說透氣不好。
關於對家屬安撫采取了什麼具體措施,該院負責人並未說明。該負責人最後表示,醫院本身並沒有責任,如果死者家屬認為不合理,可以走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
醫院和家屬都有責任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岳峰律師,她認為,東東的家人和醫院兩方面對悲劇的發生都負有責任。東東的家人作為他的監護人,負有監護不到的責任,同時醫院的窗臺和病床之間的距離不符合安全標准。她認為醫院作為一個公共設施,有應盡的安全防護義務,應該確保患者及家屬安全。
(責任編輯:張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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