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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展示被夾傷後仍未痊愈的手臂。
消費者在超市購物後,乘扶梯離開時,手臂被夾傷。昨日,(重慶)沙坪壩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庭前調解。
西南大學研究生陳某訴稱,去年9月1日下午,她到沙區家樂福購物後,乘扶梯准備離開,搭在扶手上的右手臂被夾在扶手與牆壁之間長達一分多鍾,造成軟組織擠壓傷、皮膚壞死1%,至今仍未痊愈。她為此起訴家樂福,索賠醫療費等共計7萬餘元。
昨天,家樂福超市表示只願意承擔醫療費用,但陳某堅持索要後續治療費用,家樂福超市表示研究後再作出答復。
市消防總隊相關人士介紹,我市平均每年大約發生七八起扶梯夾人的事件,傷者基本上是兒童。為此,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為預防事故,避免自身受到傷害,搭乘扶梯時,要注意附近張貼或懸掛的圖示或文字警示標志。兒童乘扶梯時,要有監護人照看。此外,不要在扶梯上追逐打鬧。記者王明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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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3日下午,在輕軌曾家岩車站A入口處,2歲女孩小麗(化名)和婆婆下自動扶梯時,右腳不慎卷入扶梯的擋板下。經過消防隊1個小時的營救,雖然孩子的腿被取出,但經醫生診斷,其傷勢嚴重,面臨截肢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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