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溫富大廈火災後,調查出起火點位於一樓的“朵朵鮮”花藝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諸秀玲很快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昨天,溫州鹿城區人民檢察院通報,溫富大廈管理處原主任盧某,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已被該院正式批捕。
盧某今年46歲,溫州人。2005年至2006年11月,他一直擔任溫富大廈管理處主任。
2005年5月,“朵朵鮮”花藝店在溫富大廈一樓開設賣場。有關部門調查得知,該店非法搭建了400平方米閣樓用作倉庫及辦公室,並擅自拆除噴淋、煙感器等消防安全設施,是造成火災損失嚴重原因之一。
當時的溫富大廈管理處主任盧某,曾發現“朵朵鮮”花藝店存在這些違法行爲,並督促過負責人諸秀玲,儘快履行消防審批手續。但他人幾番說情之後,盧某未能堅持,在明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情況下,沒有及時履行管理職責。
2007年12月12日,不幸發生了。溫富大廈火災造成21人死亡,且起火點就在一樓的“朵朵鮮”花藝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