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窨井蓋等被竊屢屢困擾着杭州市民,嚴重的甚至威脅到了市民的人身安全。昨天杭州市召開新聞發佈會,市貿易局、城管、城管執法、工商、公安、交警等各部門開始攜手,共同開展再生資源(廢舊品)回收整治,如果被查到無照經營的回收站有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隱患的,將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杭州市貿易局將統一監製併發放流動收購人員的服裝、上崗證。
同時,流動收購人員在開展收購業務時,不得播放高音喇叭、大聲吆喝等,不得在道路上晾曬和分揀收購來的廢舊物資。
流動人員不得收購鐵路、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不得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不得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違者將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收購站、點的無照經營行爲而爲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將處以相應處罰,最高可達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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