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麗麗
本報訊 (記者 汪再興)不願別人用自己的東西,涪陵十四中初一九班的13歲女生麗麗竟自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班主任因此讓同學們『離她遠一點』,她被同學們孤立了。4月20日,麗麗在上學路上失蹤,至今未歸。
女生:班主任要我退學
麗麗的叔叔范明稱,4月15日,麗麗用同學的手機給他打電話說:班主任喊她要麼轉學要麼退學。范明問原因,生性靦腆的侄女未回答。當晚,班主任張老師給范明的答復是,『她給我說她有乙肝病毒,所以我喊同學們離她遠點。』
同學聽信班主任都躲她
麗麗究竟是不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范明表示,麗麗的父母在廣州打工,他只知道麗麗的父親有乙肝,麗麗可能是不想同學用她的東西纔稱自己有乙肝。
『她不想上學了,同學都因為班主任的話躲著她。』范明回憶,4月20號也就是麗麗失蹤的那一天,說了一句話:『班主任不讓我幫同學洗碗了,還要我自己單獨帶碗去。』就在20日的下午,麗麗在回學校的路上就失蹤了。
班主任:為大多數學生健康好
4月22日,范明來到學校,學校稱已報警。24日,范接到一恐嚇短信,稱麗麗被綁架,他急忙來到當地派出所,發現派出所裡並沒有報案記錄,他只好再次報案,所幸的是,後來證明那條恐嚇短信是有人惡搞。
昨日,范明再次來到學校,張老師否認曾說過讓麗麗轉學退學,只承認說過讓同學『離麗麗遠一點』,讓麗麗不要再幫同學洗碗。『這也是為大多數同學健康好嘛……』
校長:尋找是出於人道關懷
范明找到校長龐建,龐表示正在旅游無法回來,而且學校已報案。范問:『那為何派出所又沒有報案記錄?』龐校長表示問一下再說。龐還表示,學校支持張老師為大多數學生健康著想的做法,並稱學校尋找學生只是人道關懷,談不上什麼責任。『孩子都說了自己有病,那肯定是有病了嘛。』
律師:如因歧視學校應承責
律師蒲萬純表示,如果確認是教師的歧視性語句導致學生離家出走,學校肯定要負法律責任。教師的語句已經構成了對學生的心理傷害,而學校沒有及時報案也再次延誤了尋找孩子的時間,學校應當承擔責任。(文中麗麗系化名)
(本文來源:重慶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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