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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出走前班主任曾發給家長一條短信 本報資料圖 趙銳 攝 |
校長在外旅游,班主任在主城,被涪陵區教委召回
本報昨日報道了涪陵13歲初中女孩麗麗(化名)離奇失蹤一事,昨天上午,女孩的叔叔趕往少女老家梁平繼續尋找下落。目前,在外旅游的校長龐建,以及在主城辦事的班主任張某被召回涪陵接受區教委調查。
叔叔趕赴老家尋找侄女
『如果孩子找不到,我也想去死……』昨日上午,女孩的叔叔范明趕赴梁平和林鎮,希望能夠在麗麗老家找到失蹤近兩周的她。之前,他已在涪陵城區整整找了一個星期。『學校不管,只好我一個人一家家網吧去找。』范明對現在的情況覺得相當的無助。
『哥哥回來的時候我怎麼去面對他啊!』提起自己侄女失蹤,范明十分內疚,他說,麗麗父母在廣州打工,他受委托照顧麗麗。
『麗麗走的時候,帶走了家裡2000元,說是給學校繳生活費。』麗麗失蹤已經兩個星期,范明無不擔心地說:『她纔13歲又沒有身份證,晚上能睡在哪裡?』范明擔心,失蹤的侄女是不是已經被壞人脅迫,因為她一直音訊全無。
在外旅游校長被教委召回
昨日,涪陵區教委得知此事之後迅速介入調查。目前,在外旅游的校長龐建和在主城辦事的班主任張老師已被召回涪陵,接受調查。
涪陵區教委一熊姓副主任表示,將於5月4日召集各方開始調查,並在法定時間內給出調查結果。如果查實,將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罰。他同時表示,目前找到孩子是最關鍵的,區教委將全力組織各方尋找女孩。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涪陵區教委:學校沒匯報
昨日,記者將麗麗的情況通知涪陵區教委。涪陵區教委副主任王載銘說,如果不是記者通知,教委直到目前還不知此事,學校並未向區教委匯報。對此,重慶市教委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教委在2003年發布的校園事故上報機制規定,學校發生在校學生失蹤這一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不如實上報者,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發生事故須2小時內上報
為加強對校園安全事故的及時管理和控制,我市已建立學校事故上報機制,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不如實上報者,將追究其責任。
律師說法
家長可提起行政訴訟
蒲萬純律師表示,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學生家長或者相關人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行政要求比如希望調查真相,教育部門最遲應在60日之內給予行政回復,逾期家長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本報記者汪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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