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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網帖引起廣泛關注。帖子提出,本溪市擬任命的4名團市委書記、副書記人選中,有3人的父母是該市的高官。由於發帖者稱這3人都是“本溪知名的紈絝子弟”,年紀輕輕就得以晉升高位,因此引發網友極大爭議。後經記者求證,一人確是市工會主席之子。另據最新消息,本溪市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此次選拔結果無效。(5月2日《成都商報》)
像本溪市變相世襲制的任用現象在許多地方普遍存在:父母當官,其子女常常就是未來的官員;父母單位好,其子女往往也能安排到好單位工作。“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的流行,折射出多少年輕人的無奈與嘆息,在一些人看來,學習好確實比不上爸爸好,爸爸好不僅能負責將其子女養大,而且還可以自費送孩子出國留學,回國後爲其找一個好的工作讓他衣食無憂,甚至還可以讓其當官發財。官場上這種權力的變相世襲,不僅僅在父母與子女之間發生,還蔭庇擴散到兄弟姐妹之間,有的甚至同學以及其他親友之間。
我們知道世襲制是一種血緣制度,這種在封建專制統治下形成的政治上血緣關係,早已被廢除了,但是變相的官場世襲卻常常在上演着。有些官員雖不能直接的對位世襲,但卻通過間接的方式曲線換位世襲,像本溪市工會主席,就可以利用自己在官場的脈絡資源,請各級各部門掌權者相互關照,你幫我兒子升官,我幫你女兒發達,最後相互共同分配權力,變原先的家庭直接對位世襲爲親緣曲線換位世襲,在現實中這種模式有時做得相當隱蔽。
要知道官場上如果變相世襲制氾濫成災,其惡果就是直接加劇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和社會階層對立,從而帶來社會不穩定和秩序的嚴重破壞。在靠“變相世襲制”這種途徑獲得權力的人眼中,他們手中的權力並不是人民給的,而是父輩或其他有權人所賜。於是,在他們掌權後,並不能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而是把公共權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把擁有的權力當作蔭庇自己或給予他權力者謀取私利的工具。
遼寧本溪市團幹部擬任事件,再次給各級黨組織在官員的任免上敲響警鐘,在用人問題上黨組織應注重個人的能力的考覈,而非血緣的親疏;不僅如此,我們還黨應建立和實行“避親制”,即有父母親屬在某部門當官的,不能在此部門以及與之相關的部門工作,絕對不能把官場的變相世襲制演變成一種社會常態,那將是可怕的政治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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