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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來,鎮雄縣母享鎮的大量農村青年湧入城市打工,被該鎮三家寨村遠近比做『西門慶』的中年農民杜鳳華竟然趁10餘名男子外出之機,先後與他們留守家中的妻子勾搭成奸。隱情敗露後,杜鳳華指使情婦蘇琴用安眠藥毒死其丈夫吳學范和兩個孩子,及時識破杜鳳華陰謀的吳學范糾集家族中7人,以蘇琴為誘餌,設計誘出杜鳳華後將其活活打死在荒郊野外。案發後,將杜鳳華故意傷害致死的吳學范等人全部落入法網。此案經鎮雄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本報4月23日詳細報道),已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
貪腥招來殺身禍
吳學范外出打工期間,其妻蘇琴與同村村民杜鳳華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在家鄉的吳維香遂將此事電話告知吳學范,待吳學范返家後,經家人勸說,吳學范與蘇琴和好。此後,杜鳳華仍多次打電話給蘇琴,要與蘇琴繼續保持關系。
2007年11月20日上午,吳學范在其家中的窗臺上發現有白色藥品,懷疑系杜鳳華所為,當鄰居王啟珍、王富權、鄧聲先等人到其家時,吳學范遂叫蘇琴按"免提"鍵撥通杜鳳華的電話,對方在電話裡稱:"這種藥不是治療胃病的,是安眠藥,你看著辦"。蘇琴問:"孩子怎麼辦",杜鳳華稱:"全部接收"。聽完杜鳳華的話後,吳學范氣憤難平,隨即找到自己的哥哥吳學富,只有把杜鳳華打殘纔能避免他再糾纏蘇琴。此後,吳學范又要求其妻蘇琴自己的腳被打傷為借口將杜鳳華騙出,再對其事實毆打。
『西門慶』魂斷杉樹林
當晚,吳學富邀約吳維香及吳傳東、吳學萬、吳學金、吳維平與吳學范、蘇琴一同到腮嘎組的"杉樹林"。吳維香將到場吳傳東、吳學萬、吳學金、吳維平、吳學富、吳學范、吳維香分成3組。之後,由蘇琴撥通杜鳳華的電話,謊稱自己被吳學范打傷腿,行走不便,要杜過來背她。
信以為真的杜鳳華應約來到"杉樹林",吳學范抄起一根木棒猛擊杜鳳華的頭部,蘇琴因害怕逃離現場;遭遇迎頭痛擊的杜鳳華轉身欲逃,吳學富、吳學范、吳維香3人便持棒追趕,吳傳東、吳學萬、吳學金、吳維平等人在後參與追趕。其間,吳學富、吳學范持木棒邊追邊對杜實施打擊,當杜鳳華倒地後,吳學范又用木棒打擊杜的胸部、腿部。之後,吳學范等人遂逃離現場。杜鳳華因四肢骨折、脫位導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後,吳學范、蘇琴到雄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4凶犯鋃鐺入獄
審理法院認為,吳學范、吳學富、吳維香、蘇琴為泄憤,故意將他人毆打致死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的吳學范提出犯意,並積極實施傷害行為;吳學富邀約他人參與,其具體實施傷害行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吳維香、蘇琴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吳維香參與組織協調、作用較大。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予以處罰。吳學范、蘇琴犯罪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吳學范、吳學富有期徒刑10年;判處吳維香有期徒刑6年;判處蘇琴有期徒刑3年。本報記者趙傳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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