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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禁毒法》,第三章為毒品管制,共有12條,該章就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管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等進行管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處理等方面,做出了十分明確的規定,要求必須嚴格管制。
據相關專家介紹,《禁毒法》中所稱的毒品,是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毒品』是漢語中約定俗成的專有名詞,就是有毒癮的藥品,國外並沒有這一詞匯。翻閱相關資料,其實『毒品』與『麻醉藥品、精神藥物』都是對同一物質的稱謂,物質本身是中性的,是否具有違法性,要看對其處置的主體、方式和手段等。精麻藥品作為一種特殊藥品,一方面在臨床醫療中對某些疾病具有不可替代的療效,對維護人類健康是必需的;而另一方面又因其成癮性造成的非法使用,給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因此,無論國際立法和我國立法,在法律概念上毒品的基本屬性是相同的:一是成癮性;二是受管制性。都明確規定,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精神藥品、麻醉藥品進行管制,僅限於醫藥及科研使用,以保證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會危害。所謂『毒品管制』就是依法對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進行管制。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2007年最新公布的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目前我國實行管制的麻醉藥品共有123種、一類和二類精神藥品共有132種;而列入的123種管制麻醉藥品中,僅有24種可合法生產,132種精神藥品中,僅有32種可合法生產。可見,國家對其管制的嚴格性。因此國家相關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對精麻藥品實行管制;公安緝毒部門,依法對吸食販賣精麻藥品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精麻藥品犯罪調查
記者在漢沽緝毒隊了解到,根據本區的特點,三年禁毒人民戰爭期間,該區禁毒部門將吸食、販賣精麻藥品犯罪作為了打擊重點,經艱苦工作,成功破獲了一批此類案件,有效打擊、抑制了吸食販賣精麻違法犯罪的發展勢頭,但目前任務仍很繁重。
據介紹。自2005年以來,該區緝毒部門共破獲吸販毒案件170起,其中販毒案件28起,而這中間販賣精麻藥品案件11起,佔39%;其中吸食毒品案件142起,這中間吸食精麻藥品的違法案件94起,佔66%。在抓獲的170名涉嫌毒品犯罪的人員中,105名是因涉嫌吸食、販賣精麻藥品,佔61%。在破獲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抓獲的吸毒人員有142人,其中吸食精麻藥品的94人,佔66%。從人員構成上看,這些吸毒人員文化層次較低,但40歲以下的佔了50%,呈低齡化趨勢,年齡最小的只有18歲,且這些人多無正式職業和固定工作。這組從辦案現場調查得來的數字,讓人感到了精麻藥品管制任務的沈重。
緝毒民警向記者介紹,這些吸食精麻藥品的人員,本來就是因沒有錢纔改吸這些東西,而吸食精麻藥品後成癮性也很強,不斷地吸食往往造成家庭生活更為窘迫。這些人全然不顧身體健康狀況,為了提高『效果』,都是將精神藥品與麻醉藥品混合起來一起使用,並將本來口服的沙菲片、舒美奮等片劑,搗碎後溶解在地西泮等針劑中一起注射,對人體傷害很大,因此許多吸毒人員的腿部變黑、潰爛,或引起其他疾病。而販毒者為便於販賣,也將沙菲片等精神藥物,與地西泮等麻醉類藥物搭配起來,成『套』出售。在緝毒部門的嚴厲打擊下,這按『套』販賣的精麻藥品(毒品),價格也在不斷攀昇,由最初的20多元一套,漲到現在的50~60元。
緝毒民警在辦案調查中了解到,這些吸、販毒人員手中的精麻藥品,基本是從外地管制不嚴的一些部門非法地下流入的,幾經轉手,最後到了吸毒人員手中。而巨大的利益驅動,在其中起著決定作用。
來自緝毒部門一線的報告,不能不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禁絕毒品,嚴格管制精麻藥品,嚴打吸食、販賣精麻藥品犯罪,仍任重而道遠。(文中涉案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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