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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5月10日中午,平時就經常貪杯的陳某與朋友聚會時,喝了兩瓶白酒,結完帳後踉踉蹌蹌的走出飯店,騎摩托車回家。神智不清的陳某經過勞動橋邊時見路邊停著一輛黑色的寶馬牌越野車,便走到車前使勁敲車窗玻璃,用手拉車門,並大喊『你給我出來』,見車裡沒反應(車主不在),陳某便從路邊的售報亭裡拿來一個裝口香糖的塑料盒子,狂砸寶馬車,並用腳踢車身。車主聞訊趕來後撥打110報警。
據派出所民警講,酒醒後的陳某在派出所裡做口供筆錄時,已經記不清砸寶馬車的具體細節,只記得自己迷迷糊糊地從飯店出來,醒來後就發現已在派出所裡了。
據悉,被砸寶馬車多處受損,經有關部門鑒定,共損失人民幣14739元。事後,陳某不僅向寶馬車主賠付了全部損失,還因毀壞他人財物,被浙江武義法院依法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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