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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記者在事發的香木林花園小區泳池旁看見,這是個佔地不足百平米的小型泳池,事後已停業整頓。據小區護衛隊員介紹,泳池深水區近1.6米,淺水區不到0.6米。
6月25日晚,得知住家附近香木林花園小區內有個游泳池對外開放,蔣宗群便帶著一直想游泳的兒子小偉出門了。買了門票後,母子倆進了游泳池區域。由於孩子是第一次到這裡游泳,蔣宗群要求陪小偉一同進去,自己坐在泳池邊給兒子抱衣服、順便守著兒子。此時,泳池邊站著兩名救生員。
據蔣宗群稱,晚8時許,小偉套著游泳圈下了水。幾分鍾後,小偉和另一個小男孩在水中玩『比憋氣』游戲,小偉脫離了游泳圈,和那名小朋友一同下沈。片刻,當那個小朋友忍不住浮出水面時,小偉依然還沒在水裡。蔣宗群覺得有些不對勁,即向泳池邊的救生員求救,『但他居然在打手機,根本不管這邊的情況。』蔣宗群又向另一個站得稍遠的救生員呼救,對方脫了衣服跳下了水。
蔣宗群稱,很快,小偉被撈了上來。但是無論這名救生員怎樣施救,小偉都沒有反應。10多分鍾後,小偉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悲傷過後,蔣宗群又感到憤怒。她發現:當時在場的兩名救生員竟是無證上崗,而這個對外開放的游泳池甚至沒有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進展】 反復協商 拿18萬元私了昨日上午,小偉的父母謝付裕、蔣宗群帶著家人、律師來到香木林花園小區物管辦公室,負責香木林小區物管工作的成都必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必好公司』)請來泳池承包人魏某共同參與協商。為促成事件的及時解決,成華區桃蹊路街辦、桃蹊路派出所相關人員也參與了協商。
據了解,該小區泳池不久前纔承包給魏某,而魏某是今年6月纔領取畢業證的成都某高校畢業生,兩名救生員都是魏某的學弟,游泳專業在讀大學生。據物管公司方和魏某稱,兩名救生員目前都已過了專業的救生課程培訓和相關測試,只是暫時沒拿到救護員上崗證;對於家屬方對游泳池是否具有合法經營資質這一問題,物管方面始終未給出正面回應。
按照城鎮暫住人口的賠償標准,小偉父母委托律師提出了33萬元的賠償要求。雙方在各自律師的參與、協商下,經過溝通、協商,最終達成18萬元的賠償協議。記者在雙方擬定的協議書上看見,由必好公司向謝付裕、蔣宗群支付小偉身亡補償金共計18萬元(身亡賠償金16萬元、精神撫慰金2萬元)。
【調查】 小區游泳池 管理良莠不齊據悉,開放營業的游泳池必須具備由體育局頒發的《予以備案》證,這就包含了水樣合格的《衛生許可證》和救護人員的《上崗證》等。另外,住宅小區配套泳池的管理工作都是采用屬地管轄原則,各轄區體育局依照備案登記制度每年都要進行年審。游泳池逐漸成為眾多高檔小區重要的配套設施的今天,其規范程度到底如何?昨日下午,記者隨機對一些小區內的游泳池進行了探訪。
證件不齊(青羊大道A段,齊力花園)
該池對外開放。昨日下午,在該小區內的游泳池旁,還貼著從5月27日開始試運營的通告。泳池內歡聲笑語十分熱鬧,池邊站著3名救護員,全神貫注地注視著泳池內的情況。叫馬平的救生員告訴記者,他是成都體院的在讀學生,之前在學校就考了救生員證,前不久又在成都游泳管理中心考了上崗證。隨後,幾名救生員向記者出示了《健康證》和《救護員證》。在入口處,貼著由青羊衛生局在今年6月17日頒發的《衛生許可證》。
該池的管理方為成都嘉麗來物管公司,負責泳池的羅姓負責人稱,他們正在向體育局上交材料辦理『准予備案』,預計下周一能辦下來。但由於這段時間天氣炎熱,在業主們強烈的要求下,他們纔決定提前試營業。
(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作者:龔銳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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