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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過外出住宿經歷的消費者都了解當前賓館飯店執行的結賬時間,即『中午12點結賬』。目前這一執行了多年的行業慣例遭到質疑。外地一城市的消協提出可否讓客人的入住和退房時間更靈活些,或可實行『點對點』式的辦理。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本市賓館飯店業相關人士及法律界人士。
質疑陳規聲音不斷
消費者周女士說,上個月她於凌晨2時到某酒店入住,上午8時退房時,賓館要求按照一天結賬。周女士覺得不合理,只住了不到6小時,為什麼要按一天收費?近年來,隨著自費出游熱的到來,凌晨入住賓館不足一天卻按全天收費的現象被越來越多消費者關注,不少游客感覺不劃算。經常外出旅游的徐先生也表示應改變這一收費陳規。他說,推後兩小時結賬,賓館的勞動成本基本不增加,只是時間推後點而已。客人多呆的這兩個小時,也許會到賓館的餐廳、咖啡廳、游泳池等地方去消費,就會為酒店增加收入。
據了解,與國內的酒店相比,國外的酒店類型更豐富一些,例如,有專門的度假賓館,三小時一次性結賬;也有按小時計費的商務賓館,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空間。目前四川也出現了酒店實行『住滿24小時纔算一日』的規定。
不少酒店已靈活掌握
據了解,中午12點結賬的做法是全國乃至全球的賓館飯店操作的慣例和通用做法。但實際上有些酒店也以優惠的形式延長一兩個小時,但屬於靈活掌握的標准,而非明文規定。本市也有不少飯店已經采取靈活掌握的原則,在執行過程中有一些變化,對於酒店的老客戶、會員或大型團隊都會有一定的優惠措施。
本市華富宮大飯店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對於旅游團隊和會議住宿,飯店已經采取了方便客人的做法,即不強行規定中午十二點必須離開房間,可視具體情況而定。這位負責人說:『如果會議組織者在飯店預訂了午餐,你總不能讓客人拉著行李去餐廳吃飯吧,這個方便還是應該給客人的。』但對於散客來說,飯店還是按照中午12點結賬的慣例執行。另一家酒店負責人說,考慮到中午12點往往是顧客的午餐時間,同時一些顧客提出中午要休息一下,只要顧客提前說明,酒店還是會給一定的時間寬限的。但也有一些酒店死守行規。
行規慣例不好更改?
《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第十條規定,飯店客房收費以『間/夜』為計算單位,鍾點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間/夜』計收一天房費,次日12時以後、18時以前辦理退房手續者,飯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費;次日18時以後退房者,飯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費。
本市飯店業協會會長常德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中午12時退房結賬』這一做法屬國際慣例,本市飯店業不會做任何改動。對於規范化管理的大酒店來說,所有的工作程序都是按照這一慣例操作的,如果改變從操作上很難,因為賓館的電腦計費系統一般是定時自動計費的,財務管理會受到影響,同時賓館的保潔員也是有工作時段的,延遲結賬還會影響新來的顧客,服務員沒有充足的時間收拾房間。
本市金辰律師事務所劉潤潔律師認為,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和等價交換的權利,因此住不夠一天要按一天收費明顯違背這一規定,這種慣例屬於不合理規定,慣例並不一定正確,不合理的就應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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