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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支持和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使地震災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國務院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30日發佈實施。政策措施支持範圍覆蓋災後恢復生產和重建的各方面,同時重點支持城鄉居民倒塌毀損住房、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等恢復重建。
《意見》指出,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舉全國之力支持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統籌規劃、精心組織,明確政策、加強保障,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努力爭取災後恢復重建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讓災區人民滿意,讓全國人民滿意。
《意見》提出,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產業、就業等各類政策,統籌協調中央和地方各項財政投入、對口支援、國內銀行貸款等資金,引導使用好各類捐贈資金,使政策安排、資金投入及重建規劃相互銜接,有機配合,形成合力。
《意見》要求,要根據受災程度、恢復重建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支持。對受災嚴重地區給予重點支持;對公共服務設施和公益性基礎設施恢復重建,以政府投入爲主,社會捐贈等其他投入爲輔;對工商等企業恢復生產和重建,運用市場機制,以企業生產自救爲主,國家給予財稅等政策支持,帶動銀行信貸資金投入。
《意見》提出,要貫徹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方針,把國家支持、社會援助和生產自救結合起來,調動和發揮受災地區幹部羣衆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立足於自力更生,加快恢復重建。
《意見》從中央財政建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財政支出政策、稅收政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扶持政策、土地和礦產資源政策、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險政策、糧食政策等九個方面,新制定或擴大了原有政策執行範圍。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作爲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