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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東方週刊》記者黃志傑/湖南永州、長沙報道
湖南農民投訴SP商獲刑調查 SP商和移動公司一般五五分成,打擊SP,實際上就是打擊移動公司“審訊的時候,警察問我:‘你第一次投訴後,你知道是欺詐短信,爲什麼第二次還要投訴呢?’”
“我回答說:正如一個女孩第一次被強姦了,她報案。但是隨後她又被一次次地強姦,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報案。”
陳曙光以這樣的比喻向《瞭望東方週刊》記者表示了自己內心的不平。“我因‘報案’太多也獲刑,而那些一次又一次‘強姦’我的人怎麼一點事都沒有?”
6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蘆洪市鎮南江村村民陳曙光接到了法院的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這場以投訴、打擊電信增值業務商(簡稱SP)惡意欺詐短信啓幕的行動,最終被法院認定爲“敲詐勒索”。
黑心SP永州市東安縣蘆洪市鎮南江村,距離永州城區40分鐘車程。陳曙光和葉劍都是這裏人,兩家步行不過兩分鐘的距離。
一些外來者來到永州,常常會想到中學課本里的文章《捕蛇者說》,唐朝名臣柳宗元在這一名篇中記敘說:“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齧人,無御之者。”
這個小村的一些人,將這句話改了主角,說永州流行的是黑心SP的欺詐短信,內容之“異”,無奇不有,用戶在不知不覺中就被扣錢,甚至,和它的鬥爭,有可能帶來鋃鐺入獄的結果。
陳曙光和葉劍就是鬥爭者的極端。
陳曙光原來在廣東東莞當保安,2006年10月,因妻子懷孕,他回到了永州老家。
到家不久,父親就給他展示了手機中的100多條短信,裏面有不少黃色圖片,一些是誘惑性的語句,還有一些純屬欺騙。這些短信來自SP商,他們顯示的號碼很短,很多不知內情的人往往把他們等同於中國移動的10086,一旦回覆就會被扣錢,往往一次幾元,一天甚至有30多條。
“我都快有手機病了,這些短信搞不清真假。”父親說。
而陳曙光自己回家後在本地移動公司新辦的卡也接到一大堆惡意短信,“一些SP服務是強制綁定的,甚至不回覆、不點擊也會被扣錢。”
村裏的醫生歐首連也和他說起了自己手機裏的一堆惡意短信,其中一條說:“你的朋友給你留了一條語音留言,點擊*****聽取。”當他按提示操作後,根本沒有什麼留言,但是立即被扣掉五元錢。
同村的葉香桃是一位老師,也是陳曙光的親戚,他在一次聊天中向陳曙光說起了他的“慘痛經歷”:
“你有一條留言需要接收,請發送短信A到0998806收取!”葉香桃以爲是朋友給自己的留言,按照提示回覆後,收到的卻是一條和留言毫無關係的垃圾短信,同時被告知被SP收取了8.1元。
一條01888發來的短信說:“用戶13874670***,湖南移動‘轉發有獎’提醒您:您三月份話費獎勵未領取!回覆J即獲5元話費,抽萬元大獎。”回覆後,不僅沒有獲得所謂的5元話費,反而被SP扣了5.1元。
還有一條短信說:“尊敬的客戶,根據上月賬單,您已獲得15元話費積分,如果您想領取的話,請回復8查看如何領取,並有機會獲得更多現金,最高可達3600元。”葉香桃心想,賬單應該是隻有移動才知道的,於是回覆了一次,想查看如何領取15元積分。但是,查詢後得知,他反而被扣了2.1元。
更詭異的是0517155742發來的短信:“我已經沒事了,你還好嗎?”他覺得奇怪,簡單回覆後才發現這原來又是一個圈套。
交手在東莞打工的經歷讓陳曙光比村裏人見過更多世面,至少,他善於上網查詢信息。
陳曙光從網上得知了國家對電信業的規定:SP通過移動公司發送這些誘惑及不健康短信,手機用戶如果點擊的話就要從話費中扣出費用來,這是原信息產業部及《信息產業法》明令禁止的。
SP商設置了一個又一個陷阱,但他們都害怕用戶向信產部投訴。後來法院針對陳曙光的判決中也提到,由於SP的這些行爲是違法的,消費者只要投訴,信產部接到投訴多了,就會按照這個指標考覈各省市移動公司,由此可能會使SP失去經營資格。因此,投訴,尤其是向信產部投訴,將對SP形成巨大壓力。
“可以投訴他們。”陳曙光告訴大家。但是,醫生歐首連並不願意去做“這樣細枝末節又很傷神、還要吵架”的事情,他全權委託陳曙光去投訴。
陳曙光撥打了移動服務熱線10086。很快,當事的SP商客服經理主動打來了電話,對方首先承諾雙倍返還---即移動廣泛宣傳的服務承諾。陳曙光沒有答應。“亂扣費和欺詐短信普遍存在,你們一次就騙幾萬幾十萬人,卻往往只有個別人投訴,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被騙了,或者沒空來投訴。投訴一次你們雙倍賠償也才幾元錢,這是不公平的。”
對方一直加價,最後加到1500元,條件是不要再投訴,尤其不要投訴到信產部。
這個價碼非常誘人,陳曙光答應了。初戰告捷,取到這筆錢後,陳將它轉交給了歐首連。
此後,陳曙光以自己的三張卡投訴,隨後,湖南翎訊、北京天盈九州、北京互通無限等三家SP分別向他賠償了2000元、1800元、1000元。接下來,陳曙光又用30元購買了村民陸五毛的手機卡,這個卡也被惡意短信欺詐多次,他用這個卡投訴後,SP商浙江恆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了他2500元。
毋庸置疑,這裏有一個巨大的“商機”。
之後,和陳曙光同村的村民葉劍加入了投訴隊伍,一旦得知親友有被短信欺詐的經歷,他立即就向他們要過卡來進行投訴。經過法院認定,他共13次以自己或者朋友的卡進行投訴後,得到SP商共17088元賠償。其中有一些只有幾百元,少數超過1500元。
“3.15之前,或者信息產業部的人來巡查的時候,或者年底的時候,賠償的價格就要高一些。”葉劍說,他們往往讓SP出價,而SP則有一套自己的判斷標準,包括時間和投訴者的強硬程度。
陳曙光曾認真研讀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民法》等,他與葉劍的最大區別在於對法律程序的重視---只要不是自己的卡,他都會讓卡主寫一個書面授權委託書,或者乾脆將卡買過來。
其他一些村民也開始投訴,但是大多隻是以自己的卡投訴,多爲雙倍返還。
移動反擊2007年7月,葉香桃決定正式授權陳曙光作爲代理人起訴湖南移動永州分公司,要求移動公司返還此前被扣的15.4元,賠償15.4元,同時賠償誤工費110元,差旅費10元。
這個起訴似乎激怒了移動公司。以往的投訴,移動公司都是通知SP商來解決,這次,移動公司決定親自出馬。
永州市冷水灘區法院原本通知2007年8月6日開庭審理此案,但當陳曙光到法院後,法庭通知說延期開庭,原因是“移動公司申請繼續蒐集證據”。
此時的移動公司,實際上是在整理一份報案材料,這份8月21日向警方提交的文件聲稱:葉劍、陳曙光是“一個有9名成員,而且隊伍仍在不斷擴大的團伙,是一個反黑聯盟”。永州移動統計說,陳曙光等“團伙”通過10086投訴已經500餘次,升級至集團公司、信產部的工單達40餘個,“嚴重影響了我市通信企業發展環境”。
8月24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治安大隊在永州移動冷水灘營業部拘留了葉劍。葉劍說,當天他接到永州移動通知,說希望簽訂一個協議,前去之後,永州移動給了他2000元,而他則承諾不再進行投訴,“協議剛簽完,警察就抓我了。”
警方的書面《抓獲經過》說,2007年8月25日上午11點,冷水灘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劉勇率隊前往南江村,拘留了陳曙光。葉劍則說,他在被抓獲當天深夜12點帶警察前往南江村拘留陳曙光。陳曙光也表示,他是深夜在牀上被帶走的。
檢察院的起訴書和法院的判決卻說,拘留陳曙光時間是8月26日。
這個日期非常重要。在葉劍和陳曙光看來,同一天抓他們兩人,證明了移動公司早有計劃。“抓我的人坐的車就是移動公司的獵豹車,那司機我認識。”葉劍說。而陳曙光則說,當夜前往南江村抓他的兩輛車中有一輛就是“湘A牌照的移動公司汽車”,裏面有大批移動公司保安。
兩人都說,他們被抓後,被分別關押在人達賓館的兩個房間裏,而除了審訊的警察外,共有十餘名移動公司的保安輪流看守他們,“我覺得是移動的人在審我,而不是公安。”
據《瞭望東方週刊》記者瞭解,在拘捕他們之前,移動公司已經向衆多SP發出函件,讓他們提供與陳曙光、葉劍有關的投訴處理經過書面說明,以證明他們倆“敲詐勒索”。永州移動聲稱,有30多家SP提供了證據。本刊記者看到了一批SP商發給湖南移動的書面文件,它們大多內容結構一致,沒有提及短信內容,但都說最終被要挾後賠償了多少錢。
隨後的事實證明,這一事件還有湖南移動公司的痕跡。
本刊記者看到的警方詢問筆錄顯示,9月5日,警方對浙江恆華、湖南紐瑞孚、湖南翎訊、北京互通、湖南天邁通、湖南拓維、北京天盈九州、湖南京泰等SP商進行了調查,9月6日又對長沙中智等SP商的負責人進行了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來自各地的SP商幾乎是在同一天在位於長沙的湖南省移動公司辦公室接受永州警察調查的。
在這些訊問筆錄中,警察均沒有問這些SP商到底給陳曙光等人發送了什麼短信。
知情者透露說,70%左右的SP商都是和省級移動公司簽訂協議,另有20%和集團公司合作,和永州這樣地市一級移動公司合作的屬於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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