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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天上午9點左右,一名身材嬌小、面容皎好的女子被帶出法庭。這名30歲的女子因為感情受挫,拿『艷照』勒索對方,被奉化法院以敲詐勒索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李梅出生在安徽一個偏遠的村莊。2005年,她離開家鄉到紹興打工,工作之餘喜歡上網聊天。
2006年4月,李梅在網上認識了趙偉,一名事業有成的中年男人。1個月後,兩人見了面,雙方感覺都不錯,聯系越來越多。趙偉每次去紹興,都會送給李梅諸如皮包、衣服、首飾等禮物。2007年春節前夕,趙偉聽說李梅要回家過年,大方地給了她5000元。這一切都讓李梅覺得很受用,期待著兩人還可以進一步發展。
然而今年春節,趙偉突然提出,不願意再繼續這種關系了。李梅想挽留,但趙偉態度堅決。今年2月至3月間,出於報復,李梅把以前用手機幫趙偉拍下的裸照,多次發給對方,威脅趙偉若不把錢打入指定賬戶,她就要把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公開,讓他名譽掃地。3月,趙偉向警方報案。很快,李梅在紹興落網。
胡珊汪晶晶(本文來源:浙江在線-錢江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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