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賄檔案查詢制度是太原市委政法委今年的五項創新課題之一,在日前舉行的進展情況報告會上,太原市檢察院介紹,1997年至2006年因行賄被判有罪的各種信息,已經錄入完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俗稱『行賄黑名單』)正在加緊建立。
據統計,2002年10月至2007年8月,山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查案件近4萬件次,處分黨員乾部4萬餘人,其中地廳級乾部47人,縣處級乾部1350人,賄賂犯罪程度成了衡量『清廉指數』的一項主要指標。隨即,『行賄黑名單』被提上日程。
太原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負責人介紹,『行賄黑名單』是與國際接軌的一項舉措,符合預防腐敗的大背景,比照了各國類似的誠信制度。該系統能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遏制和防范職務犯罪,打擊商業賄賂,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堅決懲治和遏制腐敗犯罪的具體行動。『行賄黑名單』能有效預防行賄人再犯罪,既是解決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也是強化監督的關鍵切入點。
根據創新課題要求,太原市『行賄黑名單』將錄入1997年刑法修訂實施以來,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經法院裁判認定構成行賄犯罪,及因受賄罪判刑而對應的行賄行為的各種信息,涉及領域包括建設、金融、教育、醫藥衛生和政府采購,包括個人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介紹賄賂四種情形。太原市檢察院特別指出,今後太原市100萬元以上的工程招投標必須先查詢『黑名單』。
檢察機關負責人介紹,檢察機關將從合理性的角度出發,設定『復權』制度,即黑名單上的行賄人經特定期限或滿足特定條件後,可以退出該系統,而只作為一般行賄人保留於檔案中。退出系統的三個條件是:行賄人被列入查詢系統滿特定期限,未發現再次行賄的;在該特定期限內,行賄人有立功表現的;主管部門認為行賄人有其他特殊理由具備退出條件的。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