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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20歲左右的男青年走進了公安河東分局中山門派出所。男青年自稱朱某,要舉報他的朋友張某。朱某告訴民警,自己被張群給騙了。張群對朱某說,他能通過關系買到經濟適用房,讓朱某幫著找買家,並承諾事成後付給朱某中介費。可是現在房子已經賣出去幾套,就等著辦手續了,張某卻不見了蹤影,事主紛紛找朱某理論,朱某萬般無奈,只得報警。
問明情況後,派出所將案件移交給分局經偵支隊。民警向朱某詳細了解情況後,開始著手尋找張某。然而經過調查,民警意外地發現:朱某所說的張某根本不存在!民警覺得蹊蹺,再次找朱某詢問。朱某神情慌亂,回答問題時漏洞百出,無法自圓其說。民警當即意識到:朱某報了假警!然而,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洋酒推銷員的夢想
朱某出生在本市一個普通家庭,是家中的獨子。2007年6月,朱某中專畢業。由於沒有過硬的文憑,他一直沒找到工作。2007年底,朋友介紹他到一家酒吧做洋酒推銷員。
在酒吧工作的日子,讓朱某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衝擊。他推銷的洋酒一瓶就要上千元,一些有錢的客人一次就開好幾瓶,給小費時一出手就是百元大鈔,上萬元的消費單據連看也不看就直接買單。有錢人的消費方式深深刺激著朱某的神經,『有錢就有一切』的想法在他的心裡漸漸生了根。
從此,朱某開始四處打聽來錢的門道,期待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那些有錢人一樣,夜夜笙歌,紙醉金迷。
經濟適用房的『啟發』
正當朱某為錢而苦惱時,『機會』忽然出現在他的面前。
2008年3月底,朱某乘出租車到朋友家去,途中經過河東區一處尚未完工的樓盤。朱某一向對房地產很感興趣,便和司機聊起了眼前的樓盤。司機告訴朱某,這片樓群應該是經濟適用房,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不過需要相關證明和手續纔能購買。寥寥幾句話,給朱某帶來了極大的『啟發』。隨後,他開始上網查找購買經濟適用房所需的證明和市場情況,得知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拆遷證,但一些沒有拆遷證的人也對經濟適用房很感興趣,原因就是便宜。朱某覺得這是天上掉下來的好機會,多次到那片樓群進行實地『考察』,心裡冒出了一個大膽的念頭。
他找到了曾在房地產中介公司工作過的朋友孫某,稱自己認識建委的一位領導,能夠通過關系買到便宜的經濟適用房。按照他的要求,孫某馬上跟自己以前的同事取得聯系,幫朱某在中介公司登記了出售經濟適用房的信息。
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令朱某沒有想到的是,賣房信息剛剛發布出去,第二天就有客戶上門了。原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小劉看過賣房信息後,馬上給正要買房的姑姑打了電話,姑姑也覺得這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第二天便和朱某取得了聯系。
朱某很快帶著小劉的姑姑劉女士到工地看了房子,他指著15號樓告訴劉女士,要賣的房子就在這棟樓,不過由於正在施工,15號樓沒有開放,可以到附近的相同戶型去看看。看過房型後,劉女士非常滿意,當即和朱某簽訂了購房協議,並交納了5萬餘元定金。朱某承諾25個工作日後可以辦理手續,等房子完工就可以入住。
壓根不存在的『朋友』
5萬多塊錢輕松到手,讓朱某興奮不已。拿到錢後,朱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酒吧去把工作辭了。當晚他邀了幾個朋友,在酒吧要了一個包間,開了兩瓶他推銷過的洋酒,又點了幾支雪茄,和朋友們狂歡到凌晨。結賬時,他學著那些有錢人的樣子,將鈔票甩在櫃臺上,不等找零就和朋友揚長而去。
很快,朱某便離開父母,搬出來自己住。他將租來的房子進行了豪華裝修,購買了高檔家具、家電,又買了不少名牌服裝。揮金如土的日子讓朱某產生了錯覺,認為他的人生似乎本來就該是這樣的。
沒過多久,中介公司又給朱某打來電話,說又有人要看房子。朱某故伎重施,不到半個月,便將15號樓的6套房子『賣』了出去。此時,距朱某承諾的辦理入住手續的時間越來越近,朱某眼看就要穿幫,索性拿著錢躲了起來。幾名事主覺得事情不妙,開始分頭尋找朱某,最終將他堵在了租住地的門口。大家要求朱某盡快辦理手續,否則就要還錢。
然而此時朱某已將騙來的錢揮霍殆盡,根本拿不出錢來。他絞盡腦汁,琢磨出一條脫身之計,到派出所報了假警,將責任全部推到壓根不存在的『張某』身上,企圖以此逃脫罪責。然而細心的民警很快發現了疑點,戳穿了朱某的謊言。經訊問,朱某交代了以出售經濟適用房為手段,先後詐騙6名事主房款共3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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