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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巴黎7月4日電(記者尚栩)法國一名21歲女子因自己的新生兒在馬桶中溺亡,3日被上萊茵省重罪法庭以謀殺罪名被判處入獄5年,緩刑4年。她的同齡同居男友因未能阻止罪行發生而被判入獄18個月,緩期執行。
2006年7月31日,這名女子在位於上萊茵省米盧斯市的一套簡陋住宅的衛生間內產下一名嬰兒。隨後趕到的醫生發現,新生兒整個頭部浸在衛生間的馬桶裡,已經溺亡。
這名女子在法庭上辯解說,她並非故意將孩子溺死。當時她腹痛難忍,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分娩。
本案檢察官說,無論如何,這兩名年輕人的行為『過於冒失』。他還批評這名女子的同居男友『怯懦』、『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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