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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快速發財,遼寧省大連市個體業主趙強竟然通過互聯網購得相關材料,生產間諜專用器材。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近日以非法生產間諜專用器材罪,一審判處趙強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今年51歲的趙強,只做點兒小本買賣,更多時候游手好閑,尤其喜歡上網,苦尋發財良機。2005年末,趙強通過互聯網從廣州購得石英表隱藏式竊視器和日光燈型隱藏式竊照器各一臺,又仿照上述竊照器,另從市場上購得日光燈、針孔攝像頭等物品,在其家中組裝了日光燈型隱藏式竊照器一臺。
2007年,趙強一直准備在遇到合適的買家時將其出手,趁機賺一筆。豈料,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未出手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斷了財路。
經相關部門確認,趙強所制的石英表隱藏式竊視器和日光燈型隱藏式竊照器,均系專用間諜器材。今年年初,由於涉嫌犯罪,趙強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趙強非法生產間諜專用器材,其行為侵犯了國家的間諜專用器材管理制度,已經構成非法生產間諜專用器材罪。公訴機關指控趙強犯非法生產間諜專用器材罪的罪名成立。但鑒於其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一審宣判後,趙強沒有上訴,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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