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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貴州省瓮安縣部分群眾因對女中學生李樹芬死因鑒定結果不滿,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引發大規模人群聚集圍堵政府部門和少數不法分子打砸搶燒突發事件,縣公安局、縣委和縣政府大樓等多間房屋被毀,數十臺車輛被焚。7月3日,在『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省委書記石宗源指出應該從事件中汲取五點教訓。其中一條就是要向社會及時、真實、准確地公布事實真相,因為『謠言止於真相』。
少女溺水死亡,本身是個悲劇,但只是一個偶然事件。失去女兒的父母悲痛之餘,又想不明白孩子跳水的原因,要求進行法醫鑒定,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短短一個星期時間,在街頭巷尾,事件的真相卻已模糊不清,代之而起的是『女學生是被奸殺後投入河中,元凶是縣委書記的親侄女,女學生的叔叔在與公安人員的爭執中被打死』等等傳聞。打砸搶燒事件的發生,確實是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推波助瀾的結果,也確實和部分群眾盲目輕信有關。但是,正是在謠言滿天飛的時候,正式渠道的沈默給了別有用心的人機會。讓群眾不輕信,卻沒告訴群眾他們能確信什麼。沒有真相的地方,肯定是謠言的樂土。正式渠道不暢通,當然『小道消息』泛濫成災。
基層政府對信息的披露,特別是對突發事件的信息公開不及時,是地方行政的痼疾,也是一個重大缺憾。有的地方官員思想還比較陳舊,認為自己的任務就是處理事件,而信息的公布可以緩一緩。特別是擔心事件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覺得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時再公布比較穩妥。有的官員片面理解穩定,認為穩定就是最好老百姓什麼都不知道、少知道。有的乾脆從骨子裡就不認為老百姓有知情權。所以事件一出,官員們就本能地封鎖消息,在信息時代,天真地做著掩耳盜鈴的游戲。殊不知,此時的沈默會被老百姓理解為高高在上,解讀為報喜不報懮。更有可能,沈默有時會起到發酵的作用,會促使群眾情緒由波動轉化為激動,甚至憤怒。『6·28』事件的直接導火索就是一起偶然事件導致群眾情緒失控。
不讓謠言惑眾,就必須在第一時間告知公眾,真相到底如何。真相告知的越快,老百姓越相信政府的誠意,對真實性的認可度越強。告知的越多,謠言越沒有立足之地。消息越公開透明,老百姓對事件的判斷纔能越准確。
今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開始實施,信息公開成為政府的法定義務。但地方官員們轉變思想還需一個過程。瓮安『6·28』事件提醒官員,信息公開,不僅是一種親民姿態,更是在重大突發事件面前,掌握主動、贏得信任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