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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2005年7月7日,倫敦地鐵站和公交系統遭到自殺炸彈的襲擊,共造成約700餘人死傷。但在襲擊發生3周年後,仍然有大量的受害者並沒有拿到政府的賠償,他們呼吁英國政府應盡快兌現當初的賠償承諾。
英國負責向暴力犯罪受害者提供賠償的半官方機構--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CICA)6日遭到嚴厲的批評和指責,批評者稱該機構在處理受害者賠償問題上效率過於低下。在2005年7月7日的自殺式襲擊中,倫敦共有52人死亡,約700餘人受傷。英國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在進行估算後稱,他們將向所有受害者總共做出約1000萬英鎊的賠償,它既包括對52名無辜遇難者家屬進行的賠償,也包括對數百名受傷者和經受精神創傷者的賠償,平均每位受害者大約能領4500英鎊。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首席執行官霍華德-韋伯表示,任何賠償都無法撫平人們失去親人的傷痛,賠償數額是由議會決定的,雖然很少,但要比通過法院判決高得多。但只到3年後的今天,仍然有超過10%的受害者表示他們根本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一位倫敦地鐵爆炸案的受害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眾所周知,美國政府對911恐怖襲擊事件近3000名遇難者給出了巨額賠償金,他們平均每個人獲得了180萬美元的賠償,相比之下,英國政府就顯得過於吝嗇了。但即使是這樣,很多愛害者的家屬也沒能全部從政府那裡領到賠償。而就目前的情勢看來,受害者要通過控告倫敦地鐵缺乏安全考慮導致爆炸發生而獲賠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也不可能為此掏出更多錢來。英國內政部每年承諾向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提供超過2億英鎊的資金,但因為種種原因,這些錢常常難以及時到位。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的賠償方案確定的標准之一就是當遇難者有子女需要供養時,就按照遇難者正常情況下退休前收入的75%進行賠付,而沒有子女需供養的,其配偶可以得到遇難者退休前收入的三分之二。
另外一名遇難者的家人對記者表示,按照英國法律目前的規定,受傷者可能要比遇難者獲得更多的賠償,這也就是說,賠付給遇難者家屬的錢與賠給那些因暴力犯罪而喪失味覺、嗅覺或者手腕和大腿脫臼的受害者的錢差不多。但因爆炸燒傷的人卻能獲賠33000英鎊,甚至爆炸造成耳鳴的人也會拿到16500英鎊的賠償。按照邁克爾-霍華德擔任內政大臣時做出的規定,刑事傷害賠償委員會的賠償金最高不得超過50萬英鎊。這也就表明,如果你想拿到5萬英鎊的傷害賠償,你的腿至少在膝蓋以上斷了,或者你的雙腎遭受永久傷害。實際上,由於情況不同,每位受害者的家屬最終獲賠的數額並不一樣,這同樣使得受害者們對於政府的賠償數額感到強烈不滿。
英國『犯罪傷害賠償委員會』負責人霍華德-韋伯說,能夠獲得賠償的受害者,主要是當天在地鐵和公共汽車爆炸中遇難以及受到傷害的無辜市民。他們目前已經成了一個專門小組來處理討要政府資金的問題,並將會盡快將核定的賠償款項交到受害者或他們的家人手中。(黃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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