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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我的罪行,為了讓那些被疾病折磨的人早日離開痛苦,我決定捐獻我的造血乾細胞。』這是因涉嫌盜竊罪被關押在看守所內的劉亮寫給檢察官的悔過書中的內容。
今年39歲的劉亮(化名)是內蒙古赤峰市人,2006年,劉亮來到本市武清區打工。一次劉亮去楊村車站鐵道邊掃煤時正看到王某等人盜竊鐵路物資,在王某等人的逼迫下,劉亮和王某等人結成了同伙。自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間,劉亮先後在鐵路漢溝車站和楊村車站停留的貨物列車上參與作案8起,盜竊化肥、聚乙烯、甘蔗、香煙等物價值11萬餘元。經舉報,劉亮被警方抓獲歸案。
進入看守所後,劉亮對未來幾乎失去了希望,整日不言不語。在看守所管教乾部的幫助下,劉亮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決心用行動來報答管教乾部的關心。隨後,劉亮思考了幾天後,決定捐獻造血乾細胞,並把這一想法寫到了悔過書中。
天津造血乾細胞庫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的人,只要年齡在18歲到45歲之間,在家人同意的情況下,到市區內采血車就可以進行登記。他們非常願意接受像劉亮這樣的捐獻者,但建議劉亮服刑期滿後再進行登記。據該負責人介紹,造血乾細胞捐獻需要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而且如果配型成功後,捐獻者至少要在醫院住院一個星期,捐獻後還要靜養一段時間,這些對劉亮來說都是問題。作為服刑人員,他們就醫有指定醫院,但造血乾細胞的采集程序並不是哪家醫院都可以做的。劉亮的心情他們可以理解,但目前他們還不能接受劉亮的捐獻,一旦服刑期滿,劉亮隨時可以到天津造血乾細胞庫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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