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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臨近保質期的商品和其他商品進行捆綁式銷售,看似『買三送一』、價格優惠,但購買後稍不留意,消費者便容易使用到過期商品。
日前,居民付女士在超市購買了6件『買四送一』的牛奶,可2天後付女士喝牛奶時發現,贈送的一包酸奶已經過了保質期。超市的牛奶櫃臺裡,記者看到三四包牛奶和一包酸奶捆綁在一起銷售,盒裝的和袋裝的綁在一起銷售,被捆綁的牛奶幾乎都是免費贈送的,而且離保質期僅有2-3天。短短10分鍾裡,『買四送一』、『買一送一』捆綁式銷售的牛奶銷量明顯超過沒有優惠的牛奶。而在購買的過程中,只有少數消費者會留意包裝上的保質期。除牛奶以外,餅乾、食用油、消毒液等商品也在捆綁式銷售,或者降價銷售,在貨架上十分顯眼,但大多離保質期不遠。
據悉,2007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相關規定:臨近保質期的商品,商家必須明示。然而,在塘沽多家超市裡,幾乎沒有關於商品臨近保質期的醒目提示。對此,塘沽消協表示,消費者購買捆綁式銷售的商品時,不要貪圖便宜,除了要留意商品保質期外,還要考慮到實際使用時的狀態,避免使用過期商品。隨後,消協將把相關情況向工商部門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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