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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肉搜索』出現之後,人們對互聯網『因為虛擬所以安全』的印象被完全顛覆。在『人肉搜索』面前,一切變得那麼『赤裸裸』。從網絡虐貓到『銅須門』,再到『遼寧女事件』……『人肉搜索』顯示出來的人海偵查戰術,其威力讓人驚悸。遭到『肉搏』的對象,一個個於現實中被『葬送』。於是『反對網絡暴力第一案』誕生了。
這一為宣揚道德正義而發展壯大的事物,如今卻要接受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審判。
溯源
人肉搜索從貓撲發跡
『人肉搜索』最早出自於貓撲論壇,是一種人工參與的信息搜索機制。就是利用現代信息科技,變傳統的網絡信息搜索為人找人、人問人的網絡社區活動,達到一人提問八方回應的效果。論壇中,經常會有人詢問這樣那樣的問題,或求人幫忙查找一些資料、文章,或者一首歌。求助的人往往會用貓撲上一種叫做Mp的虛擬貨幣,懸賞幫助其獲取答案的人,也因此出現了大量追求Mp的『賞金獵人』。
2001年,有網民在貓撲網貼出一張美女照片,聲稱是自己的女朋友。但隨後有網友指出,照片中美女的真實身份是微軟公司的女代言人陳自瑤,並公開了她的個人資料。由此,這種搜索方式真正向人展開。
發展
虐貓事件初顯『肉搜』威力
人們真正感受到『人肉搜索』的強大力量,應該得自於發生在2006年的『虐貓事件』。該事件堪稱人肉搜索的經典案例。
2006年2月26日,網民『碎玻璃渣子』在網上公布了一組虐貓視頻截圖:一名時髦女子用漂亮高跟鞋踩踏一只小貓,直至將其腦袋踩爆。很快,憤怒的網友將虐貓女的頭像制成了『宇宙A級通緝令』。不到6天,虐貓地點、虐貓錄像制作、傳播的組織者之一郭某、踩貓女王某、進行虐貓錄像拍攝販賣活動的李某,即被網友從茫茫人海中如剝繭抽絲般揪了出來。
事件曝光後,李某和王某分別在網上貼出檢討書,王某離開了其工作的蘿北縣醫院,李某也因此事丟掉了蘿北電視臺編輯部主任的職務,而郭某由於照片、車牌號等個人信息被網友曝光,生活被徹底改變。
壯大
人肉搜索戰果輝煌
虐貓事件之後,『人肉搜索』逐漸從先前的戲謔、娛樂,發展成為人們『道德捍衛』、『懲惡揚善』的工具。一旦成為『人肉』的對象,與其相關的信息,姓名、年齡、電話、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均不再成為秘密,甚至其親屬也不能幸免。人們目睹了相繼發生的一樁樁『人肉』事件對現實社會的真實改寫。
2006年4月12日深夜,一個名為『鋒刃透骨寒』的網友發帖稱,自己的妻子與網名為『銅須』的男人發生了一夜情。隨後,『銅須』成為『人肉』的目標,其真實姓名、電話、學校、求職簡歷等個人信息被公知於眾。之後的一段時間,正在上大四的『銅須』成為學校的『名人』,他只能躲在家裡,不敢回校,也不敢見朋友,每天還要接上無數個騷擾電話。
去年年底,北京一名13歲學生在接受電視臺采訪時說,一些網頁『很黃很暴力』。沒想到就因為這五個字,使她成為『肉搜』的對象。此後,關於她的視頻、圖片、惡搞漫畫、帖子開始在互聯網上泛濫。
今年四川地震發生後,一名遼寧女子因在全國哀悼日期間玩不了網絡游戲,在視頻裡辱罵四川地震長達4分40秒。從視頻發出後,『人肉引擎』再次發威。不到半個小時,網友就查出該女子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其父母親屬的信息也被公布到網上。當天,沈陽市公安局根據網上提供的資料,在一家網吧將該女子抓獲並拘留。
四川地震發生後,重慶某學院大三女生『Die豹』(網名)因在網上發表『第一次在重慶本地感受到地震,很舒坦』等言論,被網民指責『沒人性』,其個人資料被『人肉搜索』後,她被迫選擇休學。
拐點
人肉搜索首度成為被告
去年12月29日,31歲的女白領姜岩從24層的家中跳樓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將自殺原因歸咎為丈夫王菲的不忠。
事後,大量網友開始以各種形式對王菲進行聲討。王菲及第三者東方的大頭照、工作單位、家庭人員狀況及其個人電話號碼等信息被網友不斷披露在網上。有網友自發到姜岩生前居住的小區進行祭奠,更有網友到王菲父母家聲討,並在其門前寫滿恐嚇標語。該事件迫使王菲和東方辭職離開了公司。
王菲將北飛的候鳥、大旗網、天涯社區三家網站告上法院,首次將『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推向司法領域,催生出『反網絡暴力』中國第一案。
爭論
正方:
人肉搜索是最好的道德武器
在這些『肉搜』案例中,網友們以『道德捍衛者』的形象出現。有網友認為:『當法律不方便時,人肉搜索是最好的道德武器,有助於提高社會公德,維護操守;同時各地網友聯動,全社會監督,使道德譴責可視。』
不少人認為,『人肉搜索』有積極的意義。在『華南虎事件』中,正是因為網友對事實真相的孜孜追求,纔打得假老虎『現形』。地震中,『人肉引擎』也幫助許多心急如焚的家屬找到了失散的親人。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曉力認為,如今互聯網已成為中國公民實現言論自由非常重要、有效、快捷的方式。從國家政策層面看,政府對人民通過網絡表達對社會問題、公共問題和道德問題的看法,持支持、鼓勵的態度。互聯網上的言論自由應該得到充分的保護。
反方:
人肉搜索將導致人人自危
另一面上,很多人認為,在多數案例中,網友的某些行為已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邊緣,演化成為『網絡暴力』。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董永森認為,在現實社會中,人們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但是,由於網絡的虛擬性,人們匿名在互聯網上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卻不受對自己的言行承擔責任的約束,因此纔出現不顧他人感受、超出道德底線的對他人隱私、名譽的侵犯以及不負責任的批評、謾罵,甚至威脅和人身攻擊。從這一點上,網絡道德標准和現實社會的道德標准其實是有區別的,存在『不對等』的現象。
董永森表示,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一旦在網上形成風氣,很可能會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這對互聯網的發展也是不利的。
董永森認為,其實有相當一部分網民的言行,並非基於公平正義的道德理念,而是出於窺探他人隱私,或通過某一事件使自己內心積蓄的生活壓力和對社會的不滿得以宣泄。他們通過發布追殺令、曝光令等行為,實現自我發泄的目的。原本正常的爭議和批評就有可能演化為言論暴力和道德審判,結果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有網友評論稱,以暴制暴,只是打著正義的幌子來發泄討伐者個人的情緒,是不理智的行為。對於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們沒有資格充當『道德衛士』,進行道德審判。同時也有評論者提出了這樣的疑問:『網法』難道大於『王法』?
探討
『肉搜』如何掌握度?
對於互聯網這一新生事物,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什麼纔是適當的『度』?是應該用法律來規制,還是應該用道德來約束?
網站監管義務有多大?
對於網民的言行,網站應如何承擔監管義務?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曉力表示,網站對於網絡內容的監管義務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僅限於事後審查,即對已經發布的信息如發現違法內容或者經權利人主張侵權,網站應及時刪除並記錄發帖時間等相關信息,以供查處。從保護互聯網言論自由的角度考慮,不應讓網站承擔不應該也無法承擔的言論監管義務。
隱私權保護何時能夠立法?
網友通過『人肉搜索』,將某人的姓名、性別、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公布於網絡,是否構成隱私權的侵犯?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董永森表示,雖然我國司法實踐中已將『侵犯隱私權』作為了一個獨立案由,但我國立法尚未就『隱私權』的概念作出明確定義。《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九不准』,也未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
董永森認為,像個人的電話號碼、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信息應該屬於個人隱私的范疇,但構成個人隱私和法律上構成隱私侵權卻是不同的。司法實踐中,判斷一行為是否構成法律上的隱私侵權,要看是否符合侵權的基本要件,包括侵權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主觀故意。
即便能夠確定某些行為已構成隱私侵權,可侵害往往並非某幾個人的行為就能造成,正因為『肉搜』是一種人海戰術,纔足以形成『網絡暴力』。因此在這種清況下,如何確定侵權主體也是法律的一大難題。
董永森認為,目前完善隱私權立法還是非常必要的。從法律上明確隱私的范疇,至少能夠對公眾的行為起到引導作用。
信息『濫用』如何規制?
北京郵電大學網絡法律研究專家劉德良教授認為,像電話號碼、工作地址、家庭住址等具有通訊作用的個人信息,本身就要用於交流,將這些信息予以公布,並不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害。他認為,對於隱私權應該做『狹義的界定』,即『一經公布即會有傷害』的個人信息。
劉德良表示,當事人權利的受損,往往並非是由個人信息的『公布』行為本身造成的,更多是因公布之後信息被人『濫用』所致。因此,立法重點應當是對信息『濫用』行為的有效規制上。
法律滯後是否道德先行?
『當一個新生事物出現的時候,法律往往是滯後的。在法律沒有出臺之前,或者在法律不能處理的情況下,我們往往需要通過社會的道德標准來約束個人行為。』董永森表示,目前最有效的解決途徑,是經過討論形成一種共識,在互聯網上建立一個真正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道德標准和行為准則,這對互聯網的發展是有利的,對網民自身也是有利的。
該不該實行有限實名制?
是否應實行網絡實名制,有人贊同,但更多的人表示反對。一種觀點認為,互聯網應實行有限實名制,即前臺和後臺分開,前臺匿名,後臺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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