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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7月9日表示,『中國臺北』和『中華臺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文。兩岸奧委會協議不涉及協議以外的大陸其他團體、組織和人士使用『中國臺北』譯文的權利,使用『中國臺北』也不能說成是矮化臺灣。
據臺媒報道,楊毅透過電話向臺『中央社』記者對『中國臺北』與『中華臺北』中文名稱爭議澄清表示,根據1981年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臺北奧委會名稱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國臺北』和『中華臺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名。
楊毅指出,為便於臺灣體育團隊、組織來大陸參加比賽、會議等活動,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曾在香港達成協議,大會舉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等,凡以中文指稱臺灣地區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臺北』。
楊毅表示,北京奧組委一直是根據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和1989年兩岸奧委會組織在香港協議來執行相關事項,北京奧組委在北京奧運會籌備舉辦期間,在其管理的比賽場合和有關文件材料中,都按此辦理。
他表示,但雙方這一協議,並不涉及協議之外的大陸其他團體、組織和人士對英文『Chinese Taipei』中文譯文的使用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