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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報『央視上榜品牌』是個什麼概念,是不是產品質量靠得牢,中央電視臺推薦上榜?金華武義縣法院剛剛生效的一個判決證明:產品打『央視上榜品牌』,其實都是吹牛,是虛假宣傳。
武義縣有家做門的公司,2006年花了1.5萬元在中央電視臺7套做了一段時間廣告。從2006年9月開始,這家公司的產品包裝上就多了兩個頭銜,『央視上榜品牌』和『央視熱播品牌』,產品似乎就這樣上了一個檔次。
今年1月,當地工商部門發現這個情況,認為涉嫌虛假宣傳,對這家公司作出處罰:不准再打這樣的頭銜,罰款6萬元。公司不服,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工商局說之所以作這個處罰決定是考慮到:消費者會以為,所謂的『上榜』和『熱播』是中央電視臺評選的優良品牌,或者是中央電視臺因企業產品優良或有特色而大力宣傳的品牌。而事實上,不過是自己掏錢去央視做了個廣告麼,這兩個頭銜在客觀上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所以,這樣的行為就算『虛假宣傳』。
門業公司的辯解有點讓人哭笑不得:我們的門纔賣300元一樘,『相信有一般判斷力的公眾肯定不會相信區區300餘元的鋼質門可獲央視上榜品牌』,所以,『誇大』我們是承認的,不過這個『誇大』不會造成誤導吧。
到底有沒有一個『央視上榜品牌』的評選?上網查詢,打著這個頭銜的熱銷產品還不少,從化妝品到家用電器都有。法官特地從央視廣告部了解了情況,原來,這個問題,中央電視臺也意識到了,2006年3月還為此發布了《關於部分企業擅自使用『央視上榜品牌』的嚴正聲明》,強調央視廣告從未向任何一家企業頒發過『央視上榜品牌』的稱號和證書,望廣大消費者不要被誤導。
最後,法院認為工商當時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處罰,並無不當。(呂洪武肖菁)
(本文來源:新民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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