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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購房者。
美聯儲宣布的新措施包括:禁止放貸方向沒有收入證明的借款人提供貸款;放貸方必須確保『風險借款人』有支付稅收和保險的款項;限制放貸方懲罰提前還款的『風險借款人』;如果借款人除住房本身抵押的款項外沒有其他支付房貸的能力,放貸方不得提供貸款。
美聯儲要求,今後所有抵押貸款項目需明示利率和月供等相關信息。美聯儲還將監管和打擊帶有欺騙或誤導性質的放貸廣告。
在規范抵押貸款市場的其他活動方面,美聯儲禁止交易商『脅迫或慫恿』房屋評估師歪曲真實房價;放貸方收到月供當天就需給借方賬戶進行信用記錄。
美聯儲主席伯南克說,最近一段時期,拖欠抵押貸款和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案例『快速增加』。雖然逾期不還貸款案例增加受多重因素影響,但放貸方的『不公或欺騙行為』誤導借款人,是導致此類案例激增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聯儲成員蘭德爾·克魯茲納說,美聯儲出臺新措施的目的是保護借款人免受市場的不公和欺詐行為損害,並不妨礙信貸市場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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