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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擴面』家庭如何配租?
答:納入此次配租范圍的家庭,2至4人的配租一居室單元住房,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住房。
問:配租家庭原有住房如何處理?
答:(一)申請人(含配偶)為現住房產權人或承租人的申請人(含配偶)為現住房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與其長期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可一同配租。在配租前,申請家庭應與區房管部門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在配租廉租住房期間,將原住房無償交區房管部門管理使用。
(二)申請人近親屬為現住房產權人或承租人的申請人近親屬為現住房產權人或承租人的,且申請家庭戶籍在《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下發之前落於此住房。近親屬家庭成員須達成一致意見,同意與申請家庭共同配租,並出具具結書後,近親屬家庭可與申請家庭共同配租。近親屬家庭應與區房管部門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在配租廉租住房期間,將原住房無償交區房管部門管理使用。近親屬家庭不同意與其共同配租時,申請家庭可通過申領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改善住房條件。
(三)申請家庭租房居住的申請家庭戶籍在《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下發之前落戶於非近親屬住房處或落戶於近親屬(父母和子女除外)已拆遷、變賣或轉讓使用權的住房處,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均沒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由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查實並出具落戶情況證明,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臨時寄宿情況說明,經街道辦事處初審、區房管局審核、市國土房管局復核後,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